首页 > 专题专栏 >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门源县“六个突出”扎实推进
藏传佛教寺院规范管理年活动
来源:    时间:2014年04月22日    

门源县“六个突出”扎实推进
藏传佛教寺院规范管理年活动
 
门源县统战、民宗党组将藏传佛教寺院规范管理年活动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宗教和顺行动的主要任务,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采取“六个突出”,扎实推进藏传佛教寺院管理规范年活动。
突出责任落实这一关键。及时向县委和主要领导汇报了省、州统战部长、民宗委主任(局长)会议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了《门源县开展藏传佛教寺院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责任措施,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寺院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对寺院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设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按步骤分阶段扎实开展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年活动。
突出教育引导这个重点。以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与政协、司法、民宗、乡镇等组成宣传组,进行集中宣讲,重点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政策。同时发挥寺院民管会和驻寺指导员作用,采取教育引导、谈心交流等方式,重点做好寺院僧人的思想教育,树立爱国爱教、持戒守法、明礼感恩意识,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增强抵御分裂渗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自觉性、坚定性。
突出服务群众这个根本。僧侣作为藏区经济社会中的一个重要阶层,即是普通群众,又是特殊群众,做好僧侣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寺院作为基层社会单位同等对待,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树立“最好的服务就是最好的管理”理念,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寺院和僧侣当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把寺院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范围,想方设法为僧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加大寺院“四室”建设,将全县所有僧人户籍集中纳入当地派出所管理,僧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符合条件的僧人全部纳入农村和城镇低保范围,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使僧人享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增强了对党和政府的知恩感恩意识。
突出强化班子这个核心。将政治可靠、学识渊博、有管理能力、僧众信服的僧职人员选入民管会,加强培训力度;建立健全民管会民主决策、合作共事、责权明晰的工作规则,强化落实。加强民主评议、监督和考核奖惩,确保民管会作用有效发挥。
突出制度建设这个基础。认真贯彻《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的意见》(青办发〔2013〕25号),进一步规范僧人请销假、财务管理、学习、民主议事、僧人外出登记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寺院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认真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统战部门协调、民宗部门依法管理、乡镇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协调配合的管理新体制。
突出维护稳定这个中心。积极开展寺院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争取早发现、早处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并定期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形势。同时扎实开展“三比一促”、“平安寺院”、“民族团结进步达标寺院”创建活动,依法加强宗教活动管理,维护寺院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