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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有”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    时间:2014年04月04日    
“六个有”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门源县司法局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大氛围中,紧紧全县中心工作,始终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通过六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化解有方,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凸显。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的优势,认真贯彻“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积极营造“大服务、大调解”的工作格局,采取“六诊法”大力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预防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年初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纠纷91件,调解成功87,成功率达96%。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日益凸显。
二是惠民有为,安民惠民法律举措进一步丰富。积极构建城乡统筹基本法律服务圈,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目标,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已形成县、乡(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个,配备法律援助信息员169名。在县政府服务信息中心设立了“临街、落地”的法律援助服务接待窗口,做到了咨询、援助、服务、矛盾纠纷调解“一体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与此同时,为维权农民工开通了“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从而降低了申请法律援助门槛,基本上解决了农民工“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问题。年初以来,律师、援助、公证共办证、办案177件。 
三是法治有进,面向重点对象普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效果进一步显现。通过采取以“考”促学、以“送”促学、以“教”促学、以“讲”促学,以及通过编印发放各类普法宣传书籍资料、创办《农村普法》栏目、乡村法制月刊、建立法律图书角等途径,深入乡村、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工地、市场、寺院等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全县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达95%以上。
四是公平有维,法律服务主动融入全县重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不断加强法律服务公信力建设,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县城外延拓展区等重点工作,采取法律服务与农村普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等工作相结合的方法,重点解决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等领域的新矛盾,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有效回应法律诉求,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年初以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2起,代写法律文书90份,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26件,挽回经济损失32余万元,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担任法律顾问2家。
五是维稳有力,教育改造质量稳步提升,刑罚执行更加规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方法,围绕加强和改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多措并举,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不断增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有效性。采取档案标准化、教育帮扶全面化、工作制度规范化、管控手段多样化和执法活动精细化“五化”措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这一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工作,为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和刑事解教人员无一例脱管、漏管和失控现象发生。
六是教育有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委精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谋划,全面部署,扎实有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营造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 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