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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窗口单位
重学习  强意识  服务群众零距离
来源:    时间:2014年03月31日    
门源县窗口单位
重学习 强意识 服务群众零距离
 
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门源县着力实施“依法治理促进行动”,注重学习,提升素质,转变作风,各窗口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进一步增强自身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窗口服务中与群众心贴心。
门源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加强电子政务监察工作,通过对中心大楼安装“电子眼”的形式,对大楼周边安全和窗口工作人员上岗、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控,对行政审批超时限、违反审批程序、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等违规行为,分别采取发“黄灯”、“红灯”预警信号的形式,对督促27个窗口单位及时纠错改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制度保证。
门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中,探索“为民、务实、清廉”的新路子,推行“六诊”工作法,通过加强“预诊”、开放“门诊”、设置“急诊”、日常“出诊”、推进“会诊”、着眼“复诊”等措施,及时获取涉稳信息、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门源县公安局办证大厅通过增强优先服务意识,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用耐心、和气、主动转变工作作风,把热情、笑脸、高效留给服务对象,缩短了警民之间的距离,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北山乡便民服务大厅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做到即知即改、立说立行,实行亮明“工作牌”、定制“职责牌”、增设“去向牌”等硬措施,通过全乡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统一佩戴标有个人详细信息的工作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细化各项工作,设立职责牌,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其工作信息;通过增设去向牌,把党员干部出勤、外出原因、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公示,有效解决了办事人“缺位”和群众“跑冤路”等问题。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门源县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 以“公开、便民、高效、廉洁”为宗旨,真正做到了提升服务水平,改进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为优化门源发展环境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