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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
来源:    时间:2014年01月27日    
门源县人大常委会开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各族群众消费、购物安全,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月24日至26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单位工作汇报,组织召开了由移动、电信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消费者较为关注的企业经营者代表座谈会,深入实地走访察看了万家福购物广场、百姓大药房、富康医药配送中心、移动电信营业厅,重点围绕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普及法律提高全面维权意识情况、消费者维权网络构建及发挥的作用、行业履行服务承诺、规范服务行为情况,以及该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检查。

    通过深入实地和座谈交流,检查组对县政府在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总体情况表示满意,认为我县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县营造出了公平、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但也存在法律宣传面不深、不广,部门监管不到位,执法力量薄弱,技术设备滞后,工作人员缺少且资质跟进困难等问题。检查组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和帮助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牧区消费者知法、懂法,自觉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二是要建立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监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扎实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教育、引导生产经营销售企业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的自律意识,另一方面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要进一步做好基层维权网点建设,延伸维权触角。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要围绕老百姓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要进行重点整治,切实做好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不懈地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处罚力度,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过好祥和、稳定、团结、安全的节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