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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32221015036065A/2022-00018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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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源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门源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门源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4   

 

 

门源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青政办〔202247号)精神,根据《海北州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衔接国家、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并于今年10月底前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中央、省、州级层面依法设定在县级实施和地方性法规、县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全面对接落实省、州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二、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一)分级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海北州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县级各部门(单位)对照《海北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共299项)》,梳理编制县级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州政府审改办。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依托全省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中,并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同步更新、同频共振。

(二)依法依规遵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州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依照上级各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对我县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明确子项、办理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性法规、省、州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县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各部门要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州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依照中央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制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并将对应的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管理,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地方性法规、省、州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公布监管规则和标准。

三、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机构,配齐配强审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完整准确、上下衔接。县政府办公室对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强化监督问责。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和清单管理的政策解读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要及时督办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保持上下联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加强上下层级间的沟通协同。县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省州主管部门沟通衔接,明晰审管边界,强化审管互动。在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时,遇有不明确的事项,要及时请示上级部门,对上级部门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下级部门要做到严格保持一致。县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将工作情况反馈州政府审改办,对各方面遇到的问题,要报请州政府审改办及时研究解决。

 

附件:门源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共227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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