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门源县推进健康门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
现将《门源县推进健康门源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门源县推进健康门源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意见(青政〔2020〕36号)和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海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20〕113号)精神,加快推进健康门源建设,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重大疾病防控、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实现发展方式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树立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大幅提升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门源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县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有效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建立和完善新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重大传染病、主要地方病发病率显著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上升的趋势得到遏制,人民健康水平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高。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健康环境进一步提升。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主要健康指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由2019年的70.93岁分别提高到72.4岁和73.13岁,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至9‰和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4/十万以下,并每年保持持续下降趋势。
二、主要行动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完善多渠道多形式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机制,建设功能多元的健康教育基地。加强中藏医药知识的普及与传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职能,坚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与健康教育服务挂钩。到2022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开展《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推广工作,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宣传要点,引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习惯,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行动,指导学校制定科学配餐计划或营养食谱。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牧区维生素摄入不足、茶水加盐、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边远贫困地区蛋白质摄入不足,食用野生动物等问题。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健康饮食指导和咨询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营养知识传播和营养咨询。到2022和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在2019年的基础上提高10%和再提高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贫血率低于11%和6%。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充分调动体育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鼓励开发适合高原地域特点不同人群的运动项目,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挖掘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提高群众健身的参与度和自觉性。建立和完善针对高海拔缺氧特点的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健康指导方法,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中藏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开展健康咨询和调理服务。到2022和2030年,全县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分别达到36%和40%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90.5%和91.7%以上。
牵头部门: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残联、县团委。
4.实施控烟行动。针对高原地区吸烟危害性较平原地区更大的特点,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无烟单位建设,加强公共场所禁烟监督执法。建立部门控烟联合执法机制,将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对戒烟服务的宣传和推广,使更多吸烟者知晓相关指导服务政策。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戒烟,将无烟场所建设与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体系和监测评估机制。到2022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控制到26.6%以下和20%以下,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上升至30%以上和80%以上。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治两创”办、县烟草公司。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倡导“心身同健康”理念,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营造关注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完善正面引导、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三项机制,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2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2%和30%。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贯彻落实《海北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将健康政策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工程,提高社会参与度。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检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检查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和2030年,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的比例分别达到89.5%和94.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向好。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治两创”办。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强化推进妇幼健康服务系统管理和体系建设,优化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县级医院和基层卫生院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和妇幼保健队伍专业水平。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建设县域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妊娠风险预警评估和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等重点时节、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完善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设。加强优生优育健康促进,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建立完善爱婴医院管理长效机制,鼓励、指导妇女选择科学的分娩和喂养方式,不断降低社会因素剖宫产率,提高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全面推进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儿童健康服务管理,持续规范儿童系统保健工作,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管理,提高妇女常见病及“两癌”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由于全县孕产妇人口基数少,孕产妇死亡不作为死亡率统计,但要保持每年下降趋势;到2022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和6‰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1‰和8‰以下。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县乡医疗机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针对我县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校医和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缺乏的实际,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的重要内容。中小学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为学生提供及时必要的心理健康干预。制定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开展用眼卫生专项行动,重点从读写时坐姿、执笔姿势、教室和家庭采光、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间、眼保健操等入手,积极预防学生近视。加大学生视力筛查力度,早期发现并积极控制。积极开展卫生习惯与健康行为、伤害预防与自我防护、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等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到2022和2030年,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和60%及以上,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检查与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机构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治疗康复、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作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健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开展对放射工作场所的年度监测,建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到2022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商务贺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强化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和行为干预,健全老年医学服务体系建设,在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其他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门诊。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与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密切结合。进一步发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发挥中藏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高原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探索将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失能失智老年人医疗护理等健康养老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到2022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重大疾病防控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全面实施医疗机构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提供血压、血糖、血脂、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使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逐步配备AED等设备。充分发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作用,对慢性心脑血管病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定期随访,实施有针对性的用药指导及健康干预工作。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增高、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患病风险评估、干预指导和规范化管理。到2022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至209.7/10万和190.7/10万以下。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大力开展防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癌症防治知识知晓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临终关怀。落实癌症防治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到2022和2030年,癌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40%和50%并持续提高。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慢阻肺防治知识知晓率,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落实慢阻肺患者登记报告制度,将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推行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实施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逐步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干预和健康管理,结合我县高海拔缺氧的特点,积极推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建立慢阻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慢阻肺健康管理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向城乡居民提供慢阻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到2022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0/10万和26.0/10万。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人群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和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提倡40岁及以上人群每年检测1次空腹血糖,掌握糖尿病高危人群防控知识,不断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推行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对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提供平衡膳食、身体活动、养生保健、体质辨识等咨询服务。规范糖尿病患者治疗、随访、健康管理,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并发症,延缓并发症进展,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到2022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5%和70%。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5.实施传染病防控行动。形成政府主导、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传染病防治格局,将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全县传染病监测和报告体系。继续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扩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和综合干预。做好乙肝疫苗接种管理,有效遏制乙型肝炎传播,控制病毒性肝炎及其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上升趋势。加强结核病筛查和规范化治疗,提升传染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结核病全流程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巩固和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接种率,强化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到2022年将全县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2%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1%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上升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到2030年将我县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15%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0.5%以下,肺结核发病呈持续下降趋势,并得到有效控制。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
16.实施地方病防控行动。规范实施疫情监测,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治能力建设,特别是疫情高发地区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动物间和人间鼠疫疫情,依法打击非法猎捕贩运销售旱獭及其制品活动,开展保护性灭獭等综合性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包虫病流行,强化包虫病综合性防治策略,依法加强对加碘食盐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在水氟超标严重地区实施农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布病、大骨节病防控力度,积极探索地方病防控新模式,全面控制地方病的流行趋势。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供销联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
17.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行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传染病综合控制、临床救治专业防控队伍建设,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药品和试剂配置。加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发生疫情后满足1个月的用量。到2022年,县级公立医院具备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检测能力。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推进健康行动实施工作各责任单位,推进行动实施的议事协调机构,并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各责任单位围绕落实健康门源行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有序推进。
(二)健全支撑体系。成立落实健康门源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健康门源行动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撑。财政部门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好卫生健康投入政策,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确保行动落实到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为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提供法治和人才保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打通健康管理各业务系统的信息数据壁垒,实现信息数据的多方采集、集中应用,使健康管理工作流程更加便捷高效。
(三)开展监测评估。监测评估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统筹管理,各负责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负责单位和责任单位围绕行动提出年度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健全指标体系,制定监测评估工作方案。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监测评估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倡导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并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汇总各负责单位和责任单位实施进展专题报告,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州健康海北推进委员会,并通报各乡镇、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根据健康门源实施进展情况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各乡镇、各部门要求开展本辖区监测评估。
(四)建立绩效考核。围绕健康门源行动主要目标及任务要求,建立门源县落实健康门源行动考核指标(见附件2)。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统筹管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见附件1),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综合考核结果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以通报方式下发。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把考评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县委县政府将届时对考评结果好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各相关责任部门每半年向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学)会作用,做好专项调查,探索建立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
(五)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的共识和力量,加强健康门源行动的宣传推广、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健康门源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的普遍认知,积极调动社会各界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培育全社会的健康文化,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门源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健康门源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
2.门源县推进健康门源行动考核指标
附件1
健康门源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
为扎实推进健康门源行动,全面提升人民健康素养、实现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可持续发展,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门源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撑,现抽调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相关人员组织成立健康门源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
一、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成员及职责
(一)组织成员:
组 长:郑剑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芝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国青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乌兰巴特 县教育局局长
王延生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成 员:段维梧 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汪明太 县委政法委办公室秘书
马明君 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办干事
冯永菊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生才 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腾海元 县民政局副局长
宋海云 县财政局办副局长
马先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赵玉英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郭金世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晓刚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张庆瑛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张海龙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王爱庆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范艳红 县医疗保障局主治医师
闫 良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鲜香玲 县妇联副主席
姜 伟 团县委副书记
贾才旦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积林 烟草公司门源营销部主任
阿怀胜 县供销联社理事长
张小龙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队长
马天龙 县健共体总院院长
陶旦春才郎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马少选 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主任
(二)职责:
在海北州健康促进委员会领导下,对健康门源行动推进实施和健康促进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健康门源行动督导、监测、考核有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按照工作部署向社会解读宣传健康门源行动有关政策措施;承担海北州健康促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委托的其他重要事项。
附件2
门源县推进健康门源行动考核指标
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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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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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门源2030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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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2.4
|
2
|
婴儿死亡率(‰)
|
≤9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11
|
4
|
孕产妇死亡率
|
24/十万以下
并持续下降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0.5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2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0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9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93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5
|
门源县推进《健康门源行动(2019-2030
年)》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划文件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建立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建立
|
13
|
产前筛查率(%)
|
≥60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0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40
|
16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0.5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1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70
|
门源县推进《健康门源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划文件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80
|
门源县推进《健康门源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划文件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明显下降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50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25
|
乡镇卫生院提供中藏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藏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100,70
|
26
|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