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除雪、除冰和卫生整治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入冬以来我县连续降雪,给全县的交通和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确保广大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号召各单位干部职工、群众积极行动起来,集中对全县范围内的积雪进行清理,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任务
(一)各乡镇负责组织辖区行政村、自然村积雪清除和环境卫生整治,督促村民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村内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同时要及时动员群众对辖区内公路、乡村道路的积雪和沿线的垃圾进行清理。
(二)城镇居民小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企业集中清理整治小区环境积雪和环境卫生。
(三)城镇主要街道由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负责,组织清洁工人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沿街门店的积雪和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同时,要与县市监部门配合,督促沿街各经营商户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门前至人行道的积雪冰面。
(四)各单位要对各自责任片区积雪、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要对街道、桥面、人行道等公共区域除雪铲冰全面清理,街道和桥面要露出道路标线、沥青路面和路边石,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人行道要同步清理达到露路面、见彩砖,无残留雪片。
(五)县委、县政府大楼各单位要按照责任片区分工做好办公室楼周边除雪、除冰及环境卫生整治,其他各单位要及时对各自办公楼周边环境卫生、积雪、积冰进行整治。
(六)县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储备融雪剂等除雪、除冰设备,对县域内公路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最大限度保障道路畅通。
二、整治时间
2021年1月5日——2021年5月6日。
三、整治工作要求
1.各单位在清扫积雪时,严禁向清扫完毕后的主干道上倾倒积雪,不得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2.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积雪清除和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今后凡遇下雪天气,不论是节假日、双休日,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立即行动,迅速落实,自行组织铲除积雪,不再另行下发通知。
3.县一治两创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积雪、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督查,对除雪、环境卫生整治不力的、不重视的,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