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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3年08月20日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20日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门源县市场价格调控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青发改[2010]101号)和海北州发改委《关于建立海北州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北发改[2011]3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调控工作,强化对价格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县政府决定建立门源县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稳定市场价格调控政策,统筹做好全县稳定市场价格的各项工作;加强全县市场价格形势的监测分析,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1、研究加强价格监管职能、强化价格调控能力及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活的政策措施。
2、研究“菜篮子”基地建设扶持政策,鼓励蔬菜、畜牧业生产基地等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3、督促建立完善粮食、食用油、牛羊肉、蔬菜等群众生活消费品和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指导储备商品的投放工作。
4、协调解决价格调控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各部门价格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研究提出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建议。
二、联席会议组成:
 集 人:马应寿   县政府县长
协助召集人:姚明善   县政府副县长
   员:马耀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毓林   县监察局局长
      马成山   县民政局局长
      杨建清   县财政局局长
       李复成   县统计局局长
      冯立权   县交通局局长
      童守斌   县农牧水利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窦存玉   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王宇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文却   县工商局局长
      马国政   县地税局局长
张世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白照山   国家统计局门源调查队队长
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马耀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编印会议简报和纪要,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事项,并及时汇总反馈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8612158、8611993)
三、联席会议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可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调研活动。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主任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落实,同时报县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县市场价格平稳健康运行。
四、价格调控目标责任
按照全县调控目标任务,2013年门源县居民消费价格累计指数实现4.0%以内的调控目标。对重要农副产品采取提高自给率、让利促销、减免费用、政府补贴、储备投放等措施,加强部门配合和协作,综合施策,建立稳价安民的长效机制,实现物价调控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稳定市场价格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保证本地区重要商品市场供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二)建立完善重要商品储备保供机制。认真抓好粮食、食用油、牛羊肉、蔬菜等重要商品的生产,并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适合本地区的蔬菜、牛羊肉储备和供应制度,适时启动应急保障预案,确保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认真落实各项扶持粮食、油料、牛羊肉等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主要农副产品稳定增产,稳步提高农产品自给率; 联系蔬菜产地,组织蔬菜调运大户加大蔬菜调运力度,增加地产蔬菜供应量;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直供模式,减少流通环节;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运营成本。 (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农牧水利和扶贫开发局、县交通局)
 ()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建设,研究完善重要商品、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应急保供机制。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实施重点调控,加强主要农副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推进农副产品直销模式和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积极筹划推行政府平价商店建设,年内建立1个政府平价商店。加强集贸市场和超市摊位费、进场费备案管理,规范农贸市场价费秩序,降低经营成本,保障市场供应。积极争取蔬菜温棚、大棚建设项目,提高自给率。(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扶贫开发局、县发改局、县经商局)
(四)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强化粮食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加强管理县级储备粮和县级应急成品粮油,依法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管理职责。(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五)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秩序。一是加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强化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督检查,完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价格异动事件。二是进一步规范医药、教育、旅游等领域收费,严格执行价格成本监审制度。三是规范农产品市场,加强流通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高企业价格自律意识。加强行政指导,积极倡议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开展让利惠民活动。(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商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
(六)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受影响。(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七)强化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加强市场消费品价格的监测、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全县粮、油、肉、禽、蛋、蔬菜“六大类”消费品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密切关注民生价格及生产资料价格动态,跟踪反映价格改革、重大价格政策出台前后的市场价格变化,对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的价格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加强价格走势分析,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及时提出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政策建议,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时效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门源调查队、县发改局)
(八)落实城乡困难群众优惠政策。积极落实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优惠政策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补贴资金,按规定适时启动并做好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九)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合理安排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市场流通、强化价格监管等价格调控基金,充分发挥价调基金在物价调控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十)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重视和加强市场价格调控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在保供稳价中的重要举措。引导广大群众理性看待市场价格的正常波动,增强消费信心,稳定消费心理。引导企业和经营户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努力营造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
(十一)不定期组织召开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由县价格调控办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价格调控进展情况,全面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解决价格调控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及建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和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切实把保供稳价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价格调控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细化相关方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将价格调控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季度末及时上报县价格调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目标检查。县价调办年底对调控目标落实情况组织全面检查和总结。
 
门源县政府办公室
                20138月16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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