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治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门委〔2022〕110号、门委〔2022〕11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治雄同志任县司法局浩门司法所所长;
杨金寿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马淑艳同志任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副局长(挂职2年);
杨雪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治雄同志县司法局珠固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金寿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李淑英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并退休。
门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