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门源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门源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于2022年3月31日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门源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2年4月2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
检察院。
武警门源中队,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