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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3-03721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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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3年06月08日 发布日期: 2013年06月08日
中共门源县委办公室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
2013年端午节即将来临。根据州委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2013年端午节期间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及时准确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各级医院、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地和涉及金融、通信、电视台、气象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检查、防护工作。各乡镇辖区内的安保情况由各乡镇、县公安局负责汇总上报;各类苗头性、群体性事件的上访动态由县信访局负责上报;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各类重大突发疾病、疫情的预防、控制、救治工作情况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汇总上报;矿山、草原森林防火等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顿情况,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上报;各类交通事故、火灾以及安全检查情况由县公安局负责汇总上报;农牧业生产等情况由县农牧水利和扶贫开发局汇总上报;各类自然灾害、灾情救助等情况由县民政局负责上报;节日期间气象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上报。
二、切实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凡是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紧急灾情、重大疫情、火灾、交通事故、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相关部门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有关详细情况要在2小时内续报。同时,要认真收集和反馈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重大事件、酿成后果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报和瞒报。对造成迟报、瞒报、漏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三、坚持信息上报的时效性和审签制度。各乡镇、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经济和商务局、县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牧水利和扶贫开发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信访局、县气象局、县消防中队、县交警大队等单位为节日期间社情动态上报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紧急事务,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须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安排专人从6月10日至6月12日每天下午15: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按时上报社情动态信息,必须坚持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各乡镇、各单位上报社情动态信息必须由值班领导审签,重大信息必须由主要领导亲自把关签字后上报,以保证上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做好上报信息的登记工作,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将根据上报情况节后进行通报。县纪委要继续加强对端午节期间全县值班值守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部门和单位的值班值守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督促。
四、加强值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好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所有值班领导一定要在岗,亲自带班、值班、报班。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一律不得关闭通讯工具,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畅通。严格节日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交接班制度,若发现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岗现象,将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将端午节期间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6月8日下午17:00时前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中共门源县委办公室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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