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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

办理报告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关于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建议

办理报告

县政府办

阿杏仁、冯兴刚、李志栋、吉永兰代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牲畜尸体无害化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75月,农业农村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印发《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重点加强包括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在内的动物卫生监督能力建设。20214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1号),要求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考虑畜禽养殖情况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可持续运行要求,以区域性集中处理为主要方向,制定“十四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包括收集和转运站点等)布局方案,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从2019年开始我县强化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利用项目在全县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30座。

2022年海北州发改委会同海北州农牧和科技局在四县实施《2022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建设项目》,在我县共投资80万元分别在青石嘴镇下吊沟村和仙米乡达龙村建设2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预计今年年底竣工并开始投入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病死畜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省银保监局印发了《青海省死亡畜禽快速收集无害化处理九条措施》,明确了在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工作中诸如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确保死亡畜禽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下一步,我县将积极争取省州有关部门加强无害化收集处理收集点建设支持力度,优化调整布局,争取在每个乡镇建设1-2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逐步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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