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复函
马晓琴、裴建安、金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仙米地区设立消防站,辐射仙米、珠固、东川三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结合《乡镇消防队标准》(GB/T35547-2017)和我县实际情况,我大队已于年初制定了《门源县仙米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待建设经费、办公场所、装备器材落实到位后,我大队将选派消防指战员开展执勤驻守工作。
门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