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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复函

 

何辉年、马宝全、汪海、刘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投资产业发展资金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跟进督促落实、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建议:关于加大投资产业发展资金。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目前西滩乡簸箕湾、老龙湾、饲草加工,边麻掌村养殖业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现缺乏产业发展资金,无法启动种养殖业产业发展,需加大产业资金投入力度。

(二)办理情况: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和省、州主管部门关于提前谋划做好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组织西滩乡镇和相关行业对门源县西滩乡老龙湾村、簸箕湾村饲草种植加工项目和门源县西滩乡边麻掌村林麝养殖项目纳入了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了申报和储备。后期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重点领域财政专项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315号)文件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2023505号)要求,对2023年度项目库及计划实施项目进行了调整。由于资金有限,上述2个项目未能及时落实项目资金;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将上述2个项目纳入了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积极争取落实项目资金。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关于青海省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快一二三产全面融合发展。紧抓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和国际高原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机遇,立足我县区域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发展高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为重点,突出地域特色,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围绕种植业、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等行业,按照“稳粮油、扩优势、抓特色、创品牌”的思路,重点发展青稞、油菜、食用菌、牦牛、藏羊、西门塔尔牛等特色产业,适当提升生猪、蔬菜等产业规模,2023年累计投入财政衔接资金7386.12万元(占到位财政衔接资金总量的47.39%),实施了门源县浩门镇小沙沟村村集体种植产业发展项目、门源县皇城万只藏羊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等产业项目17项,带动村集体19个,以土地流转、自主发展产业、消费帮扶等模式带动4396人,人均增收4906元,吸纳就业383人,人均月工资5400元。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以国家评估和巩固成果考核为导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我县地域资源,积极谋划储备产业项目,引导鼓励家庭农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牧业、定制农牧业,持续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后劲。同时,以入股分红、资产收益、设置就业岗位、消费帮扶等形式进一步完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建立以经营收入、乡镇、村自筹和群众投工投劳为主,行业部门投入和社会捐助为辅,财政适当补助的投入机制,全面落实好扶贫资产管护责任。切实发挥产业项目联农带农富农作用,带动以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为重点的农牧户持续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致贫风险。

 

 

 

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