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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司法局

关于县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30号

提案的复函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门源县司法局

关于县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30

提案的复函

 

袁永秀、董俊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律九进+”活动为载体,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具有门源特色、符合门源实际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显著提高,全社会尊崇宪法、遵守法律、信仰法治的氛围有效形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制定印发《门源县“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门源县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全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对普法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全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主动认领普法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和措施保障,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同时,坚持以案释法常态化长效化,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等在办案、执法过程中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用好用活“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随时随地开展普法“公开课”。

二、做到“四个坚持”,提升普法工作“精准度”

(一)坚持普法常态化,实施好普法为民工程。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田间地头普法、征求意见解法,集中宣讲释法、法律进村民大会等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带头作用,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农牧民“夜校”为载体,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村警、老党员、妇女代表及网格员等各类群体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参与基层依法治理、普法宣传、法治引领示范等方面的法治带头作用。

(二)坚持普法实时化,实施好普法惠民工程。定期组织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工地”、“法律进市场”等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向农民工详细介绍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及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步骤等具体内容、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方式,告知农民工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增强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坚持普法精细化,实施好普法安民工程。“八五”普法以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在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同时,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积极探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有效路径,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精准有效的“零距离”服务,对法律条文进行全新演绎,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努力打造展现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地方样板”。截至目前,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8个,州级34个,县级72个,创建省级法治文化长廊1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打造全省首家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

(四)坚持普法长效化,实施好普法为民根基工程。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职能作用的通知》等文件,全县29所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29名、法治辅导员9名,实现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覆盖。编印“八五”普法干部习题集等资料,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城乡居民等重点群体学法用法工作为抓手,分层分类实施“滴灌”普法,提升学法用法实效,以点带面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法律八进+”活动,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农牧民夜校”“法德大舞台”以及各类文艺演出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详细解读蕴含其中的法治道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律八进”活动200余场次,制作展板、宣传栏15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万余份,各类宣传物品8万余件,开展法治讲座近100余场次,“法德大舞台”巡回演出2场次。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以破解存在问题为目标,不断更新工作模式。二是发挥普法志愿者的重要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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