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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关于县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杨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文明办通过大力实施文明村镇建设,以优秀文化引领农村文化的发展方向,狠抓乡村道德建设,倡导文明乡风,弘扬传统美德,助推了我县乡村振兴。

发挥榜样力量,引导群众向善向美。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县道德模范和第六届“门源县最美青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组织召开了第五届全县道德模范和第六届“门源县最美青少年”评选表彰活动推进会,目前初步评选已完成,后期将依托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挥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等平台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移风易俗。

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以文明村镇创建、“五星级文明户”创建、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制定具体约束性措施等方式,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不赡养老人、惜宰惜售、滥食野生动物等不良风气进行治理,目前我县创建国家级文明乡镇2个、国家级文明村1个、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乡镇2个、省级文明村3个,省级文明社区1个,州级文明乡镇6个、州级文明村(社区)10个、县级文明乡镇1个、县级文明村(社区)63个,文明乡镇创建率达100%、文明村(社区)创建率达60%

人人共享创建成果。协助召开了2023年“一治两创”工作安排部署会,以县委名义印发了《关于对2023年“一治两创”工作安排部署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联合相关单位对各乡镇、各部门环境区域进行督查检查,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对2023年“一治两创”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在“金门源”微信平台设立了“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引导群众自觉纠正公共陋习,遵守公共道德,人人共享创建成果。

弘扬传统节日风俗。结合“我们的节日”活动,积极组织农牧民群众开展了清明节“忆初心、祭英烈”等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助推乡村振兴。

新时代文明实践助力乡村振兴。印发了《关于广泛开展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60周年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组织开展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60周年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并接受省电视台连线采访,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督促各单位完成第一季度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利用道德讲堂从思想上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组织收听收看了第一季度“青海好人”发布仪式,通过将中国文明网发布的“时代楷模”事迹转发到各单位公众号方式和集中学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学习,教育广大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源源不断地传递文明“正能量”。

 

 

 

                                       中共门源县委宣传部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