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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司法局

关于县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3号

提案的复函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门源县司法局

关于县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3

提案的复函

 

吉正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司法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总结运用全面依法治县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拓展宣传阵地、丰富宣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深度挖掘本土法治文化资源,推动各方协同发力,久久为功,以“三个创新、一个拓展”工作举措,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稳步推向前进。

一、开拓普法新阵地建设

结合当前新形势,深入挖掘法治文化内涵,进一步开拓各类法治文化建设新阵地,营造浓厚的基层法治文化氛围。今年,为全县12个乡镇制作安装法治宣传橱窗,对各乡镇、村(社区)内的各类法治宣传栏、宣传展板等阵地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农村法律图书角,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农家书屋等场地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不断拓展新型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基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东川镇寺儿沟村将德治与法治并重,打造党群学教阵地,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强化基层治理,把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全过程各环节,激活乡村治理“法治细胞”,走出一条以“法”为特色的村居治理之路,成为引领门源乡村治理新风尚的标杆。在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浩门镇小沙沟村打造法治知识与民法典、村庄规划元素融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为广场注入法治元素,宣传涉及法治小故事、法治语录、村规民约、民法典等内容。

二、密切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为载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通俗化的法治宣传,让群众茶余饭后有法律知识可学,走路散步有法律规定可看,营造“出门有法、抬头见法、知法守法、办事循法”的法治氛围,使群众在日常环境中接受法治教育,在平凡的生活中建立法治理念。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打造门源县民法典宣传教育基地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将基地与民法典宣传、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学法用法、基层农牧民群众守法护法完美结合、深度融合,唱响了地方法治文化建设的全新实践。基地集服务性、功能性、展示性为一体,通过发挥独特的阵地优势,让广大群众获得最便捷直观的学法载体,零距离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自运行以来,基地共接待党员干部、农牧民群众、青少年等各类参观者5000余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浩门镇小沙沟村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样板,辐射带动周边村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传播法治文化创新成果,通过点上提升、面上推广,促进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到法治文化建设中来,以法治文化浸润心田、滋养社会。

             

 

             门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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