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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门住建字〔2022〕第1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

 

孔庆宏、秦成予等11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垃圾转运场、配备垃圾车的建议”中,第2条“浩门镇圪村垃圾箱少,建议配置垃圾箱”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自浩门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由县生态环境局修建的县城生活垃圾中转站已建成运行,但原有的摆臂垃圾箱因与垃圾中转站不配套,导致原有的垃圾箱无法使用,建成的垃圾中转站又无配备新型垃圾箱和垃圾转运车,我单位暂时借用浩门镇配备的垃圾车和40个新型垃圾箱进行运转,我局也曾此问题向上级领导报告反映,但鉴于县财政资金困难,无法购买。为此,我单位也曾建议整合12个乡镇的废弃垃圾箱进行变卖,变卖费用用于购置新型垃圾箱。待变卖后,在圪村中配放垃圾箱。

建议中第1345条,在“乡镇、村建设垃圾转运站”的问题,我单位无法解决,需要从县级层面来解决。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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