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财政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号
建议的复函
朱占光、马占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村级经费分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海北州委组织部、海北州财政局、海北州民政局转发《关于建立村“两委”成员年度报酬体系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北组字〔2020〕46号)文件已明确规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省级财政按大村(3000人以上)每年4万元,小村(3000人以下)3.5万元核定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在此基础上各地结合自有财力适度提高标准,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县财政在年初部门预算中按照文件规定安排了4万元村组织运转经费,4月11日又增拨2万元(门财字〔2022〕176号),2022年青石嘴镇大滩村共计下达村组织运转经费6万元。
由于目前我县财政收入总量较小,自有财力有限,对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民生行业刚性配套支出较大,“三保”压力大,目前无法全部提标,今后视财力状况和上级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提标。
门源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