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8号
建议的复函
丁有晟、安周加、杨八一、袁利毛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石头峡水库周边群众搬迁安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我局与人大代表及村委负责人到实地调查,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并及时与青海省移民安置局和石头峡水电站业主单位进行汇报沟通,根据《石头峡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内容,石头峡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已于2020年1月通过青海省移民安置局竣工验收。石头峡库区移民已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畴,下一步积极争取相关后期扶持项目,改善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库区附近的牧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问题,目前各级政府还未出台相关政策,没有进行二次搬迁的依据和项目资金。为了保护库区周边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对接,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再落实,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积极争取相关项目及资金支持。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