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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民政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

建议的复函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门源县民政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

建议的复函

 

朱占光、马占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村“两委”成员年度报酬体系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已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基本报酬+4项补贴”构成的村“两委”成员年度报酬体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年度报酬,由基本报酬、地区补贴、任职年限补贴、学历补贴、“一肩挑”补贴5部分构成;村“两委”成员年度报酬发放范围为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省财政按照大村(3000人以上)6人、小村(3000人)4人核拨资金。目前无法再提高村干部待遇。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附件:《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村“两委”成员年度报酬体系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

 

 

门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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