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王青龙委员“关于建立林草管护员、巡河员共管机制的提案”
来源: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王青龙委员“关于建立林草管护员、巡河员共管机制的提案”由林草局主办。根据省、州召开林(草)长制第一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青海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海北州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参照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成立了林(草)长制领导小组,构建了县、(乡)镇、村三级林(草)长制体系,10月14日我县召开门源县林(草)长制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门源县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门源县林(草)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等,同时划分了乡镇林(草)现状图,进一步明确了乡镇的管护区域。为推动林(草)长制试点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将林草管理保护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赋予(乡)镇20%考核权限,利于(乡)镇对辖区管护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