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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六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 门源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0年08月19日    


雍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及养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以“县道县养、乡村道乡村养”原则为指导,实行三级管养模式,确定县级道路(青克公路、铁麻公路、西小线、东宁公路、硫一公路、岗什卡公路、浩西公路、浩北公路、崖西公路、铁苏公路、直河公路等)由县公路养护队进行养护;乡、村级道路由各乡镇养护管理站负责养护,规范了养护模式,明晰了养护责任,使道路养护观者具有持续性、经常性,从而延长了农村公路使用年限,发挥最大效益,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在全县44个贫困村中,每个贫困村安排2户具有至少一名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配乡村道路养护任务,助力脱贫攻坚稳步推进。

我局坚持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要求为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完善养护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和公路养护质量考评体系,在养护生产的所有环节落实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管理要求,不断巩固和提高全县农村公路路况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出行条件。充分利用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标准开展日常工作,及时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与维修、制止侵害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管养有效”,并依据《门源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评细则(暂行)》,对农村公路养护实行百分制考核,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考核,年终进行一次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综合检查评定。各乡镇具体落实养护措施,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办法或护路公约,落实养护人员的责任。

同时,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公路突发事件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消除,利用建立好的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储备库,建立应急保障队伍,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组织抢修,从容面对道路水毁等灾害,全力保障全县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下一步我局还将根据《青海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并推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路长制”,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养护管理触角延伸到了每一个盲区;切实把养护管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有效地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力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在此感谢您对交通建设事业发展的关注!

联系人:尕玛才让

联系电话:8619279

 

 

 

                      门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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