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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号委员提案的复函
来源:    时间:2019年10月14日    

杨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保障性住房不动产权证无法正常办理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对该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答复如下:

20181210日县政府国土专题工作会议,2019411日十六届县委第53次常委会研究同意将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十一宗土地划拨给我局。县自然资源局拟向县委、县政府申请将保障性住房土地性质转为出让,如申请通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缴纳土地出让金手续后住户就可以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在项目前期手续齐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和缴纳清各项税费的条件下,可以申请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