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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19年10月28日    

马永莲、哈长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镇外、村外外来垃圾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国省道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各乡镇、各部门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工作,使我县农村牧区的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在生活垃圾整治和处理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基本实现了户收集、村转运、乡处理垃圾处理模式。但由于长期以来县域内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基础薄弱、乡镇处理垃圾能力不足以及部分群众的环保意识教差等诸多原因,导致部分城镇外、村外还存在一些垃圾死角,垃圾整治整治不彻底、不全面。

2009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和国省道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2016年底已覆盖全县12个乡镇73个行政村,完成配备户内垃圾桶8182个、户外垃圾桶1345个、垃圾斗427个、手推式垃圾车303辆、脚踏式垃圾车228辆、自卸式垃圾车50辆、摆臂式垃圾车25辆、压缩式垃圾车3辆、保洁工具320套,建设公厕22座,拉设水源地保护网围栏3万米,下达村容村貌整治款及环境整治奖补资金500余万元,为农村配备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和其它环保基础设施。其余36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门源县大通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近期向各乡镇配备发放四轮自卸车38辆、压缩车12辆、洗扫车2辆、抑尘车2辆、吸尘车2辆,洒水车3辆、封闭式垃圾转运车1辆、垃圾自卸车2辆、垃圾热解车2辆、装载机2辆、摆臂车1辆、垃圾箱370个,垃圾斗370个,清扫工具370套。同时,近期我局拟采购167个可移动式垃圾桶用于全县县乡村三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居民点的垃圾收集。

下一步,我局将以“十四五”规划为契机,加大项目谋划、规划力度,在109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全覆盖的基础上,向省级有关部门争取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提升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并配合相关部门和乡镇,共同推进区域内的垃圾整治工作力度,清理垃圾死角,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联系人:谢成秀

联系电话:0970-8619512

 

 

门源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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