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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    时间:2019年10月28日    

马福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我县被纳入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小沙沟段被列入大通河环境整治和生态提升支流工程,前期由于方案优化和石料解决困难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滞后,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近期经多方协调,施工所用石料问题得到解决,我局将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抓好工程质量,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人:谢成秀

联系电话:0970-8619512

 

 

 

 

 

 

             门源县生态环境局

              2019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