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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门源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06月1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门源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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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统筹能力,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度和效益,加快建立健全涉农资金使用长效机制,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6123)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州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贫困县摘帽四个不摘的要求,坚持频道不换、靶心不散、力度不减,扎实推进补针点睛专项行动,加快实施脱贫后续巩固行动,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项、补短板、抓巩固、谋长远,重点解决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短板。以防止返贫、提升质量、巩固成效为目标,在教育引导、技能培训、政策支持、专项资金扶持、技术和信息服务以及部门帮扶等基础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目标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规划、精准整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编制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度项目计划,引导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精准施策、分类实施的原则。按照一村一策、一户多法的工作措施,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分类实施,按期脱贫,确保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精准投入。

(三)坚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脱贫攻坚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统筹整合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四)坚持积极稳妥、注重绩效的原则。按照县级统筹整合、部门具体实施、乡(镇)村密切配合、驻村工作队全力投入的模式,规范管理,高标准、高配置、高效率管理使用好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

四、统筹整合范围及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6123)、《海北州整合涉农及相关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北办发〔201650号)、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91120号)文件要求进行资金统筹整合。

五、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2.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6123

3.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青政〔201855号);

4.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1876号)

5.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青海省农牧厅、青海省林业厅《青海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2017925);

6.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91120号);

7.《门源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8.《门源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方案》;

9.门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源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门政办〔20179号)。

六、整合资金规模

门源县2020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14602.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102.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312.16万元,州级财政资金237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412.5万元,其他资金2400万元。

七、整合资金项目建设投向

2020年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教育脱贫、科技帮扶、金融扶贫、林业发展25项。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5项,计划总投资11329.74万元,占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的77.59%;基础设施项目2项,计划总投资1788.92万元,占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的12.25%;教育脱贫项目3项,计划总投资400万元,占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的2.74%;科技推广帮扶项目2项,计划投资193.4万元,占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的1.32%;金融扶贫项目1项,计划投资350万元,占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的2.4%;林业发展项目2项,计划投资540万元,占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的3.7%。具体如下:

(一)202015项产业发展扶贫项目

1.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投资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02.24万元,对贫困属性调整过程中低保兜底户调整为一般农户的99316人,实施巩固提升到户产业项目,人均安排补助资金6400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励志奖励项目。计划投资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81万元,按照村推荐、乡审核、县复核的程序,在全县范围内评选44脱贫光荣户10精神脱贫户光荣户予以奖励,每户奖励标准为1.5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脱贫光荣户家庭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加农户的家庭收入。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安排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3699万元,用于补齐光伏扶贫项目缺口资金。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门源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

4.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计划投资850万元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对青石嘴镇(石头沟村)、浩门镇(二道崖湾村、团结村)、泉口镇(大庄村、大湾村)、东川镇(却藏村、寺尔沟村、甘沟村)、苏吉滩乡(药草梁村、燕麦图呼村)、皇城乡(西滩村)、阴田乡(大沟口村、米麻龙村)、西滩乡(老龙湾村)、珠固乡(德宗村)、仙米乡(讨拉村、东滩村)17个村每村安排50万元,由各村依据资源优势、地理位置、产业特点选择产业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逐步实现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

5.门源县香菇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门源县泉口镇后沟村、沈家湾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投资3200万元(其中:州级扶贫资金600万元、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00万元、其他资金2400万元),在门源县瑞辉香菇种植基地建设每栋占地1亩的冬暖式温室大棚100栋,购置安装菌架300个;每栋温棚可放置菌棒2.3万棒,年可生产香菇920万斤,实现年产值4600万元,净利润为1840万元,以此为泉口镇沈家湾、后沟村易地搬迁户提供就业岗位和产业发展平台,为搬迁户搬得出、住的稳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扶贫开发局、泉口镇人民政府

6.门源县农区湖羊养殖示范推广项目。计划投资资金250万元(其中:州级扶贫资金125万元、县级支农资金125万元),用于发展湖羊养殖推广项目,在全县范围内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农牧户申请银行贷款,用于发展湖羊养殖。利用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500户养殖户进行贷款贴息,为群众发展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门源县饲草混播项目。计划投资112.5万元(其中:州级支农资金75万元、县级支农配套资金37.5万元),建设豌豆饲草基地9万亩,对门源县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每亩提供豌豆种子2.5公斤,每亩补助12.5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8.门源县菌棒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其中:州级支农资金100万元、县级支农配套资金100万元),在门源县种植菌棒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转型的养殖场等,补助菌棒200万棒,每棒补助1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9.门源县金花饲料储备项目。计划投资州级支农资金100万元,在门源县金花饲料厂储备饲料360吨。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10.门源县养殖贴息贷款项目。计划投资州级支农资金375万元,对养殖西门塔尔牛符合条件的1500户进行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11.门源县青石嘴镇活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资金800万元(其中:州级扶贫资金50万元,州级支农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扶贫资金407.84万元,计划申请省级扶贫资金292.16万元)。新建畜棚2700平方米、交易大棚1800平方米、饲草棚500平方米、检疫用房60平方米、宿舍140平方米,并完善水电暖路等配套设施;购置设备6台套。

责任单位:青石嘴镇人民政府、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扶贫开发局

12.门源县阴田乡活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资金800万元(其中:州级扶贫资金50万元,州级支农资金50万元,县级支农资金100万元,计划申请州级资金600万元)。新建交易大棚1200平方米,牛棚2480平方米,羊棚4480平方米,饲草棚500平方米,粪污堆放场300平方米,综合业务用房450平方米(含办公室、住宿间、检疫室共计15间,每间30平方米)、门卫室20平方米、配电室20平方米,磅称房12平方米、硬化道路150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大门2处、供电工程900米、供水工程800米、排水工程1000米、装卸台2座、围墙1000米等。设备购置:购置设备28台(套)。

责任单位:阴田乡人民政府、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扶贫开发局

13.门源县仙米乡大庄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其中:州级扶贫资金100万元、州级支农资金100万元),实施仙米乡大庄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室外给水管、室外污水管、室外雨水管、给水阀门井、污水检查井、化粪池、锅炉房(含锅炉)及消防水泵房、室外消防水池、室外采暖管沟、室外供电线路及变压器、室外活动场、道路地坪及铺装、绿化、路灯、停车场、主出入口大门(含门禁系统);购置电脑、货架、办公桌椅、普通床、呼叫系统、厨房设备及项目二类费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仙米乡人民政府、县扶贫开发局

14.门源县莲花山产业扶贫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20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0万元,由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会同皇城乡人民政府负责在皇城乡实施门源县莲花山产业扶贫建设项目。从而带动周边农牧民,增加家庭收入。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皇城乡人民政府、县扶贫开发局、县民宗局

15.门源县众创基地建设扶贫项目。计划投资2020年第一批省级扶贫资金170万元,在青海省西宁市朝阳电商服务中心租赁场地销售菜籽油、青稞方便面、牛羊肉、蜂产品、奶皮等扶贫产品。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二)20202项基础设施脱贫项目

1.门源县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20年以工代赈资金420万元,实施门源县东川镇尕牧隆村道整治及道路防护工程项目:水泥混凝土路面3.102公里,厚20cm;道路防护60米,共计39立方米;三道盖板涵,路灯120盏。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东川镇人民政府

2.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计划投资1368.92万元(其中: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726.76万元、县级财政扶贫资金642.16万元),补齐脱贫攻坚短板。

1)住房工程:计划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68.16万元,用于补齐脱贫攻坚农村CD级危旧房改造。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

2)水利工程:计划投入310.8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扶贫资金261.8万元、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49万元),用于补齐脱贫攻坚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引水口、蓄水池、管道的新建及维修。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

3)道路工程:计划投入789.96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扶贫资金124.2万元、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65.76万元),用于补齐脱贫攻坚短板村内的道路基础设施短板。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

(三)20203项教育脱贫项目

1.2020雨露计划大学生及两后生补助项目。计划投资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37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及两后生按照相关要求及标准予以补助。完成补助人数500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计划投资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10万元,由县人社局整合其他资金对有需求的脱贫劳动力进行短期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

3.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计划投资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0万元,对有意愿带动脱贫群众创业致富的返乡大学生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等人员进行培训,完成40人次的致富带头人培训。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四)20202项科技推广帮扶项目

1.高素质农牧民培训项目。计划投资93.4万元,共培训高素质农牧民280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或农业经理人30人(第一学年),生产经营型100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50%、致富带头人50%),自主培训150人(现代创业创新青年50%、产业扶贫带头人或建档立卡贫困户50%)。

2.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实施推广绿色高效技术、建设示范基地并开展示范观摩活动、应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信息化率达到90%以上、开展5天以上的培训,在编农技人员培训率达到 80%以上、启动招募特聘农技员计划。通过项目带动、科技推广、强化技术措施等有效手段,提升农牧民科技含量,增加单位产值,促进增收,实现农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五)2020年金融扶贫项目。计划投资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350万元,由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向符合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和530贷款户予以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中国人民银行门源县支行、门源县农商银行

(六)20202项林业发展项目。

1.贫困林场发展项目。计划投资2020年贫困林场专项资金150万元,实施寺儿沟苗圃管网建设项目:水渠管网建设,新建引水口一座、主管道1100米、支管道4731米。该工程的完成能一次性解决寺儿沟苗圃300亩灌溉用水,确保不因冻结、洪水等因素影响,保证稳定灌溉用水,使林场得到更好的发展。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计划投资2020年第一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90万元。

(1)营造林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在北山乡、东川镇、青石嘴镇、泉口镇营造林任务0.1万亩。

(2)森林抚育项目。计划投资240万元,在珠固乡卡卓村,仙米乡桥滩村实施森林抚育任务2万亩。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八、整合程序

(一)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开发局根据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和上年实际到位资金,衔接各涉农项目主管单位,测算当年可用于整合资金的规模,编制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复,报省州财政、扶贫部门备案。

(四)县财政局下达部门专项指标文件,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九、部门职责

(一)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方案审查、协调项目实施、编制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和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

(二)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纪违法等问题。

(三)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和入库工作,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监管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和协调方案编制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等。上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表工作。

(五)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六)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规划、资金测算、工程监督、指导和资金审核;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七)项目实施单位: 负责整合项目实施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八)乡镇政府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调工作。

十、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聚焦脱贫攻坚大局。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是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集中财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站在脱贫攻坚的政治高度,强化大局意识,全面落实一把手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全力以赴配合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全县统筹整合工作。

(二)明确责任,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项目主管单位结合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贫困村实际,超前谋划,加强项目论证,加大项目储备,按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价;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调度;县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将农项目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三)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按照政府主导、扶贫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取消限制资金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稳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四)加强考核,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配合,要切实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并纳入县直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年终考核。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和乡镇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