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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融
来源:    时间:2017年06月01日    

    中国人民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心支行前身是中国人民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分行,自成立至2004年底,经历了多次撤并和恢复,各个时期的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职能业务都不尽相同。现内部设置12个科(室、部),下辖一个县支行(中国人民银行门源回族自治县支行)。自成立以来,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海北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04年1月,由于金融体制改革,监管职能分离,人民银行专门行使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职能。

    一、货币流通

    1953-1986年,全州共支出现金148912.6万元,净投放货币32399.9万元。1953-1957年,全州现金收支稳定增长,5年累计投放现金933.1万元,货币流通比较正常。1958-1961年全州投放现金2696万元,在市场货币量增加同时,全州工农业生产萎缩,市场萧条,商品匮乏,供应紧张,凭票供应范围扩大,物价猛涨,通货明显膨胀,货币流通失常。1962-1964年,全州共投放现金1217万元。1965年全州经济恢复发展,市场繁荣,商品充足,凭票限量供应范围缩小,储蓄上升,物价回落,购销两旺。商品销售占现金总收入比重,由1961年的55.11%,上升为1965年69.88%。农产品采购现金支出,占现金总支出比重由1961年的0.42%,上升为1965年的8.28%,货币流通恢复正常。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全州生产和流通遭受干扰破坏,管理削弱,信贷一度失控,信贷使用效益较差。10年间现金投放大幅增加,累计增加投放9397万元。由于货币大量流入,人均手持现金增多,市场商品供应不足,凭票限量商品增加,货币流通不正常。1978-1986年,全州支出现金79517.4万元,收入现金67566万元,净投放现金11951.4万元。

    海北是个农牧业区,工商贸易欠发达决定了自治州货币的流出大于流入。1994年,全州支出现金81265万元,收入现金67741万元,净投放现金13524万元。1995年,全州现金收入80864万元,现金支出98064万元,净投放现金17200万元。1996年,全州现金收入75751万元,支出92182,净投放现金16431万元。1997年,全州现金收入100223万元,支出119070万元,净投放现金18847万元。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全州现金收入149681万元,现金支出175908万元,净投放26227万元,比上年多投放1237万元,增长4.95%。

    2002年,现金收支两旺,净投放增加。全州金融机构累计现金收入为212894万元,累计现金支出为243103万元,收支相抵,净投放现金30209万元,较上年增长16.19%。2002年海北州现金净投放增加较多,从总体上看反映了地方经济发展对现金需求增大。

    2003年,现金收支两旺,投放正常,增长合理。年末金融机构累计现金收入252181万元,累计现金支出284451万元,收支相抵净投放现金32270万元,同比增长6.82%,增幅比上年低9.37个百分点。

    2004年,净投放28439万元,投放总量少于同期。同上年相比,现金收支项目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储蓄、贷款、行政企事业管理费支出较多,商品销售收入、服务业收入和税款收入增多,呈现出现金支出变化的一个新特点。 

     二、存 款

    1952年,门源县人行开办存款业务。1952-1959年,全州存款业务发展缓慢。1960-1978年,全州存款余额3000-5000万元之间,时增时减。1980年全州存款增长较快,余额8582.5万元,以后逐年增长。1986年存款余额11539万元。1990年全州存款余额18122万元,主要由企业存款、财政性存款、储蓄存款、农村存款构成,其中城镇储蓄存款和企业存款比重较大。

    1995年以后,全州银行各项存款迅猛增加,且呈扩大和加速之势。从1996年至2004年海北州金融机构统计数据看:1996年海北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47781万元,存差396万元,1999年存差扩大为2935万元,比1996年增加了2539万元,而到2004年末存差已扩大到55398万元,比1996年增长了140倍。虽然1996年5月至2004年10月我国金融机构共实行了8次降息,但在当时住房、教育、医疗等支出明显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物价持续走低、可供城乡居民选择的投资渠道较为狭窄的情况下,居民持币的预防性动机明显增强,显现出较强的储蓄刚性。据统计,1996年至2004年,全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年均递增10.65%。分阶段具体表现为:

    2000年,全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67251万元,比年初增加5580万元;其中企业存款余额为18047万元,比年初增加696万元;储蓄存款39171万元,比年初增加1979万元。同上年相比,储蓄存款定活期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快,年末储蓄存款结构为“活增定减”,活期存款增加3150万元,定期存款减少1171万元;而上年活期存款增加1982万元,定期存款增加193万元。储蓄存款出现了活期化。储蓄存款的稳定性减弱。这种现象是受降息、城乡居民收入不稳定或减少,收入预期不乐观、发行国债等因素作用的结果。

    2002年,全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85370万元,比年初增加7386万元,增长9.5 %,具体呈现以下特点:各项存款增加较多,但增幅低于上年同期。表现为企业存款、储蓄存款较同期少增,农业存款比年初减少。2002年末全州金融机构企业存款较上年增加了1056万元,增长5%,较同期少增2281万元,增幅低于上年13.49个百分点。2002年末金融机构储蓄存款较上年增加5685万元,增长12.6%,较同期少增263万元,增幅略低于上年2.58个百分点。

    2003年,存款继续呈增长态势,年末全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94349万元,比年初增加8978万元,增长10.5 %,同比多增加1592万元,但月度波动比同期强烈很多。相对于2002年平稳的存款余额走势来说,2003年存款在月度间起落变化幅度较大,表现出与2002年迥异的变化特点,这是因为项目款在基建高峰(4至10月)到来时集中到位,引起存款高额增长,

    2004年,全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8538万元,各项存款增长不稳定,上半年增长不明显,下半年增长较多。

    三、贷 款

    1957年,全州工业贷款余额为1.7万元,比1955年增加0.2万元。1959年,实行金额信贷,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供应和管理,实行存贷款账户合一,敞开口子供应资金。1960年工业贷款余额432.5万元。1961年,组织收回贷款153.6万元。1961年起下降,1965年,全州工业贷款5.4万元。1972年,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流动资金管理”通知,加强信贷管理,工业贷款回升至244.49万元。1973-1986年,累计工业贷款9262万元,累计收回贷款9240.9万元,余额达179万元,1987-1990年,工业贷款13641万元。

    1955年,发放商业贷款153.7万元,收回136.1万元。1957年,商业贷款由1955年281.9万元,上升为323.7万元。1959年实行金额信贷。企业所需流动资金,一律改由银行按信贷办法统一供应管理。1960年全州商业贷款余额达2635.7万元,比1954年增长9.97倍。至1965年全州商业贷款余额为598.9万元,比1960年下降22.72%。1976年,全州商业贷款金额为335.2万元。1987-1990年,全州商业贷款21236万元。

    1953-1957年,全州共发放各项农牧业贷款109.8万元。1958-1960年,全州农业贷款升到177.9万元,为恢复农业生产,1961年前22万元农业贷款全部豁免。1961-1965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体制由“一大二公”调整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5年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158万元。使全州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发展。1966-1977年,农业贷款主要围绕“农业学大寨”,加速农业机械化和农田水利建设,支持社队办企业和发展农业生产,10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616万元,收回452万元。1977年农业贷款余额为196万元。1978-1987年,全州农业贷款累计发放3633万元,收回3219.9万元。1988-1990年,全州农业贷款3165万元。

    1995年,全州各项贷款余额42248万元。1996年贷款贯彻国家“紧缩”政策,严格控制信贷总量。全年贷款余额45145万元。与存款的快速增长相比,海北州贷款增长相对较慢。

    2000,全州金融机构各项贷款39889万元(不含剥离不良贷款),比年初减少2271万元。扣除剥离不良贷款和撤销海北州工商银行划走部分贷款(仅工商业贷款一项就达3480万元)的不可比因素,年内新增的贷款2239万元。商业银行对信贷结构作了调整,将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好的行业和部门。工业贷款主要集中在矿产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业。贷款增加的主要项目是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其他短期贷款,分别增加2368万元、530万元、196万元、1817万元。信贷投向中个体和自然人的比例明显增加。

    2001年,全州金融机构各项贷款41782万元,工、商业贷款增加不多,全州效益良好的工商企业屈指可数,多数企业面临改制,在这种情况下,符合信贷投向的好项目较少。

    2002年,全州金融机构各项贷款44160万元。信贷结构得到优化,表现为对农业的信贷投入进一步加大,消费信贷稳步发展。全年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农业贷款19251万元,其中短期农业贷款余额达12196万元,较上年底净增3786万元,增长45%,较同期多增1567万元。同时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大力支持下,全州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增加较快,满足了农牧业生产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2003年,全州金融机构各项贷款54878万元,贷款显著增长(以一年内的短期类贷款为主),贷款多集中于上半年发放,下半年收回,因而贷款余额走势图类似“⌒”型,贷款结构以农业贷款成为增长主力。受地区工商业经济发展状况限制,昔日工商信贷的主导地位风光不再。金融部门将信贷重点放到“三农”领域,全力支持春耕、育肥牲畜、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发展,信贷支农跃上了新台阶,出现了农、建、信用社三家抬的局面。其次中长期贷款增加。年末基本建设贷款比年初增加了1200万元,这是自1997年以来,商业银行首次发放此类大额贷款。其他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加4537万元,主要包括扶贫贴息贷款、中期消费贷款、中期农业贷款等。短期工商信贷增长不多。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投入仍显不足,新增贷款仍局限于“铝、电、石棉”等少数本地经营较好的企业上。

    2004年,全州金融机构各项贷款53140万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年内增长明显。从贷款增长结构看,以短期贷款为主。农业贷款和其他短期贷款仍是金融机构的主要贷款业务,行业分布单一。农业贷款以农户贷款为主,多为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具有数额小、期限短、客户多、风险小而分散的特点,全年增长最多时达10206万元。农业贷款的增长情况很大程度决定了贷款余额的走势。金融机构在农业外的其他领域信贷营销成绩不显著,总体情况乏善可陈。地区商业贸易目前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国有和集体经济所占份额越来越少,商业贷款继续呈下降态势。工业生产对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都有旺盛的需求,但不具备金融机构的信贷条件,需求得不到满足。整体上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金融机构难贷款的局面没有得到缓解。

    四、机构演变

    1952年12月3日,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门源县支行。1953-1954年县辖孔家庄营业所,吊沟营业所、泉沟台营业所、旱台营业所开业。1954年成立海晏县支行,刚察县、祁连县营业所。同年12月在峨堡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心支行,隶属青海省分行。1955年2月刚察、祁连县营业所改为支行。7月21日,自治州中心支行行址改设于门源县城,门源县支行撤销,业务由中心支行办理。1956年7月1日,成立中国农业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心支行。1957年7月1日,两者正式合并。1959年7月成立人民银行门源县支行。1964年1月3日,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统一管理国家支援农业资金的决定”,与州农业银行分家。1965年11月,州人民银行、州农业银行再次合并为人民银行。1970年,州人民银行业务由州革命委员会财贸组所辖财政小组管理。1973年5月17日,恢复人民银行海北州中心支行。1987年1月1日人民银行海北州分行成立。1989年1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海晏县支行。由于州府迁址,1995年10月州分行由门源县浩门镇迁至海晏县三角城镇,与海晏县支行合署办公,同年12月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门源回族自治县支行。1998年底,人民银行机构改革之后,1999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分行正式改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心支行,隶属西安分行。同年撤销中国人民银行海晏县支行。2002年11月中心支行迁至海北州州府所在地——海晏县西海镇。2004年1月,人民银行职能转换,监管职能分离,专门行使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职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北监管分局(简称海北银监分局)是青海银监局派出机构,于2004年3月15日挂牌成立并履行职责,分局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人事科(党委组织部)、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统计信息科和财务会计科,并下辖门源监管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青海银监局授权,负责监督管理海北辖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审慎有效监管,维护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稳健运行,促使辖区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负责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审查(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负责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它单位和个人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受理、审查(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汇总、分析、上报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类数据、监管信息和风险情况,根据授权进行信息披露。负责机关和系统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承办青海银监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分行成立于1996年11月,是海北州唯一的政策性银行,下辖一个营业部和一个县支行。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政策性银行的办行方向,立足“三农”经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油购销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政策,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业务范围主要是:发放和管理粮食、油料的收购、调销、储备贷款;发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开发及农业中小企业贷款;为省级和州级政府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办理拨付;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办理经上级行和银监局批准的其它业务。至2006年底,州农发行各项贷款余额为1661.35万元,其中:省级储备粮贷款708.7万元;州级储备粮贷款227.34万元;新增财务挂帐贷款601.54万元;其他政策性亏损挂帐占用贷款123.77万元。全行收入成本率为276.34%,人均利润率为-12.91%,人均存款为80.02万元,人均中间业务收入为1437.72元。全行无经济案件、治安刑事案件和责任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