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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农牧区建房公告公示
来源:    时间:2016年05月04日    

各建房农牧户:

 根据《门源县地震灾后恢复规划》和海北州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门源县地震灾后恢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地震灾后农牧区住房建设规程,按照《海北州农牧区暨门源县地震灾后恢复建设参照图集》和《门源县地震灾后农牧区住房维修加固处理方案》,重建、危旧房改造和加固维修房屋要求改厨、改厕,参照《海北州农牧区暨门源地震灾后重建住房建设参照图集》设置在室内户型中,原则上要求采取外墙保温措施(建议采用50厚的阻燃系数为B1级石墨聚苯板, Po=20kg/m³,λ≤0.032W/㎡.k),同时重建、危旧房改造和维修加固住房风貌与整村风貌保持一致,现将相关要求和任务公告公示如下:

一、补助标准:

  地震灾后住房恢复建设严格按《门源县地震灾后恢复建设实施方案》资金标准进行补助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标准每户2.5万元。

二、农牧区住房恢复建设和危旧房改造质量技术要求:

(一)地槽开挖尺寸及基础施工

1.若持力层为砂砾层时,开挖深度必须在-1.3m以上(如果持力层有20 cm以上砂或黏土层必须清除),开挖宽度不小于80cm,基础垫层座落于原砂砾层上,基础垫层为厚度不小于20cm 强度为C20素混凝土,然后做砖基础或毛石基础

2.若持力层为软土层时,开挖深度必须为冰冻线以下(-1.83m以上),开挖宽度不小于80cm,并进行原土打夯后(或采用3:7和2:8灰土换填进行打夯),压实系数不低于0.94,做厚度不小于30cm 强度为C20素混凝土垫层,然后做砖基础。

3.基础回填时应提前清除基底垃圾,回填土每30cm夯实一次。

)构造柱的施工

所有纵横墙交界处设置构造柱及前墙与后墙搁置大梁处必须设置现浇柱;构造柱必须从基础垫层生根,钢筋的锚固达到构造要求;构造柱截面尺寸为37×37cm配筋为6Φ12(6根直径为12mm的圆钢),前墙构造柱设置37×50cm,配筋为8Φ12(8根直径为12mm的圆钢),上部锚固于顶圈梁内;箍筋为Φ6@100/200(直径为6mm的圆钢,间距为200mm)。构造柱采用C20混凝土浇筑;窗洞口的宽度尺寸不大于1.8m,大于1.8m窗洞两侧要设置边框柱。

)圈梁的施工

内外墙必须设置底圈梁与顶圈梁。外墙圈梁截面尺寸为37×24cm,配筋为上下各3Φ12(上下各3根直径12mm的圆钢),箍筋为Φ6@200(直径为6mm的圆钢,间距为200mm),内墙圈梁截面尺寸为24×24cm,配筋为上下各2Φ12(上下各2根直径12mm的圆钢),箍筋为Φ6@200(直径为6mm的圆钢,间距为200mm),圈梁采用C20混凝土浇筑。门窗洞口处,圈梁兼过梁底部钢筋5Φ12,加密区箍筋为Φ6@150。

)砖砌体施工

砌墙前先浇湿土砖,必须用水泥砂浆进行砌筑,砂浆标号一般不低于M5.0。严禁用泥沙、泥巴进行砌筑,房屋外墙为37cm,内墙为24cm;内外墙连接部位、构造柱与内墙链接部位沿墙高度每500毫米Φ6(直径为6mm的圆钢)墙体拉结筋370墙为3根,240墙为2根,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小于1m。

)屋面施工

大梁与构造柱可靠连接,檩条的小头直径不小于12cm,材质均要求为红松木,檩条间距小于等于50cm,屋面板厚大于2cm。屋面禁用彩钢等耐久性差的材料。

)施工所用材料

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鼓励使用新型节能环保材料,严禁使用已淘汰材料产品或劣质产品。禁用泥沙、泥巴上墙,加砌块砌筑,非标钢材,钢架人字梁,彩钢屋面等耐久性差的材料。

)以上建房要求只针对一层(平房)住房;对农牧户自愿建设二层及二层以上住房时,按村庄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

 三、农牧区住房维修加固质量技术要求

1.在外墙四角对应和对应转角处,单元横墙与外纵墙交接触处设置配筋组合砌体构造柱,室内±0.00米处及屋盖与墙体连接处设置配筋组合砌体圈梁,沿墙身开槽30mm,配置相应钢筋,以M5水泥砂浆抹面厚度为50mm

2.裂缝宽度为5mm以下采用环氧树脂灌浆灌缝处理,裂缝宽度为5mm-10mm用8@180(沿竖向每三皮砖设置)扒钉对裂缝进行加固,裂缝以环氧树脂灌浆,然后在墙体表面裂缝处(剔除装饰层)铺钢丝网,抹M10水泥砂浆修复,钢丝网敷设宽度应超过裂缝两侧各300mm。

3.内外墙体粉刷。内外墙体进行全面粉刷,外墙涂料颜色与村庄整体风貌保持一致。

 四、不予安排项目补助的建设类型

没有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不齐全,泥巴泥沙砌筑,屋面用彩钢等耐久性差的材料,非施工期施工,未办理基本建设程序修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楼房

五、具体任务数

1.地震灾后农牧区住房重建目标:浩门镇360户25920㎡、青石嘴镇51户4043㎡、泉口镇10户760㎡、东川镇279户19993㎡、皇城乡42户2520㎡、苏吉滩乡8户640㎡、北山乡17户1026㎡、西滩乡218户9948.2㎡、麻莲乡13户990㎡、阴田乡104户5612.8㎡、仙米乡60户4006㎡、珠固乡166户13224㎡。

2.地震灾后农牧区住房维修目标:浩门镇718户56803㎡、青石嘴镇1691户91820㎡、泉口镇765户58369.5㎡、东川镇630户13856㎡、皇城乡75户5625㎡、苏吉滩乡152户12600㎡、北山乡162户3287㎡、西滩乡459户9648.5㎡、麻莲乡268户10782㎡、阴田乡252户7844㎡、仙米乡207户11682㎡、珠固乡174户10844㎡。

六、要求

1.各乡镇按照申请、审批、建设、验收程序做好乡(镇)、村两级公示工作,公示资料存档备查。

2.各乡镇在自查的基础上,于10月15日前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县政府安排分管部门进行验收后向省州部门申请全面验收。

3.若不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不落实责任的将在精神文明单位评定和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优资格,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不予选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各建房户积极配合乡镇、监理人员,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规范建设。

七、其他

各建房户和广大群众对建房进行全程监督,公告公示期间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反馈,确保2016年重建、危旧房改造和加固维修任务全面顺利完成。

举报电话:0970-8614561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