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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33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08日    


根据《青海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电视和网络平台,向广大群众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监督的通告》,《通告》发出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查处了一批违规占用公共租赁住房行为。现将第二批通过群众举报、清查清退及自愿退房腾出33套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分配。其中经广大群众举报查处3套,住户自愿退房15套,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查处15套。房源为虹源小区24套,毛纺厂小区4套,康乐小区4套,气象小区1套。

计划将分配给浩门镇花园路社区9套,浩门镇康乐路社区9套,浩门镇气象路社区7套,浩门镇向阳路社区8套,由社区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经济收入及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公示,经浩门镇人民政府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公室审核公示后,统一进行分配。

注:现阶段出现冒充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等形式,以分配办理公共租赁住房为名义违法骗取居民钱财的现象,对此,县公安、县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处理。目前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已全面停止,进入动态管理阶段,今后凡清查的公共租赁住房都按程序经公示公告后进行分配。分配管理工作由县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办公地点为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西侧420室,办公工作人员有金乐源、马全贵、祁生花、赵永龙、李松虎、杨生雄,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970-8612652。除上述人员外,我局未指定任何代理及聘用、借调人员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相关事宜。请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居民勿信任何骗局,望广大居民谨防上当受骗。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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