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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措施  规范售房市场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销售行为,根据当前市场变化和房价变动情况,近期,房产办开展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市场及售房部进行监督巡查工作,通过检查10个在售项目售房部,近期2017年之前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住宅均价3100-3300元左右,商铺均价8500元左右,20178月份紫荆花园小区办理预售许可证,住房均价3350元,商铺均价9500元。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对售房工作进行全面巡查:

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又有所抬头。在督促中,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查处和公开曝光,继续整顿规范和促进健康发展并重,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核发预售许可证时,加强对方案的审核。督促已达到规定预售条件的项目及时申请预售并公开销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要在预售方案中明确预售价格并在物价部门核定房价备案及价格调整方式。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应在规定时间上网销售。预售房价不得超过预售方案均价。
  三、督查规范售房市场行为。要求设立售房部,五证齐全上墙、公开房源,标明一房一价,对已经办理预售许可的,应一次将全部房源公开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
  四、进一步督促推进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制度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建立楼盘表、网上备案,督促开发商即时报送商品房销售信息。  

五、督查加强预售款监管工作。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和违规使用预售资金。

六、督促完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严厉杜绝未竣工验收,入住现象,交房时要出具《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修书》。

通过对以上事项的督查,对售房部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进行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现场指导,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销售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