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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对违建说“不”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今年以来,住建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与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进行有机结合,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县)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拆除了门源县儿童公园违法搭建等一批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安全隐患突出的典型违法建筑。拆除乱搭乱建夹心板彩钢房、单层彩钢棚、阳光板棚、简易铁皮棚、简易铁皮厕所等违章建筑物36处,搭建面积2371.44平方米,网围栏824.8米,围墙895.4米。同时对原海北建筑公司家属院内马金义违建四层楼房一处、穆佰客食府违建彩钢房两处、安贞医院违建彩钢房两处、青石嘴中石化加油站旁违建彩钢房十处等违法建筑都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整治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海省实施规划法办法的规定,采取了以下措施。

思想认识高度统一。我局将控违拆违工作纳入住建局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了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深入各个整治点,同时安排工作人员日常巡查管控到位。形成了从上至下思想一致、行动一致的强力组织体系。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严格落实违法建筑属地管理责任,在县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中同县国土局、公安局、县城管大队等部门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对违建进行拆除清理。

严管严控步步到位。结合当前正处于开发建设和城乡结合区域的特点,坚持把源头控制作为违法建筑管控的重要手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机制。全面落实举报制度,积极调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形成基层控违合力。 经群众举报,先后拆除了浩门河南岸的养殖场、预制场、屠宰厂等房屋168间,面积429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