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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向违法建设行为“亮剑”
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负责制度,有效遏制违反基本程序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规范建筑企业行为。近日,县住建局对门源种马场中学违法建设行为“亮剑”,促使我县各类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按照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武汉市黄建筑集团有限工程给予41900元罚款,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给予2095元罚款, 并按《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十项规定》扣6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县住建局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日常巡查,及时跟踪、督查,有效推进了整治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