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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三二一”工作法全力推进地震灾后恢复工作
来源:    时间:2016年08月26日    

 

自门源县地震灾后恢复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借鉴玉树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在抓项目前期、工作责任落实、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上想办法、求实效,以“三二一”工作法,全力推进灾后恢复建设各项工作。

“三个明确”,力推灾后恢复建设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一是恢复建设任务明确。按照《门源县地震灾后恢复实施方案》和《门源地震灾后恢复规划》,县住建局负责灾后城乡居民住房和公共建筑恢复建设工作。其中,城镇住房方面:恢复重建城镇居民住房20平方米,投资5万元;维修加固城镇居民住房165418平方米,投资11910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农牧区住房方面:恢复重建农牧区居民住房1328户,投资14190万元;维修农牧区居民住房5553户,投资14658万元。截至目前,农牧区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户已开工1245户;农牧区住房灾后维修加固户已开工3250户。社会管理方面:维修加固2811854平方米,投资944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二是责任明确。在门源县1·216.4级地震灾后恢复建设工作,我局将此次恢复建设作为城乡住房发展过程中一个新的起点,争取加快工程项目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建设的快速、有序、稳步推进,确保了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三是建设程序明确。在灾后恢复建设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建设工作,切实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提升项目的建设质量水平。

做到“两个确立”,切实推进灾后恢复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严格监督,确保灾后恢复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在灾后恢复建设工作中,我局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查;根据恢复建设工作项目分布及分类情况,分片区、定专人进行跟踪检查,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及时跟踪灾后恢复建设工作进度,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出检查,督促检查恢复建设进度及质量,确保恢复建设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农牧民建房及维修加固的现场指导,通过现场讲解农房维修加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确保农房重建技术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我局地震灾后城乡居民住房和公共建筑恢复建设项目资金统一纳入“恢复维修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照《青海省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在工程的招投标和资金的使用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持专款专用,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台账,张榜公布,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审计部门的跟踪审计,杜绝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工程款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发挥灾后恢复建设资金的最大投资效益。

聚焦实现“一个目标”,全面完成灾后恢复建设既定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确保今年完成灾后恢复工作,不能让群众带着‘险情’、带着‘裂缝’过冬”的要求,我县及时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对不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不落实责任者将在精神文明单位评定和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优资格,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不予选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