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宋长斌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门委〔2023〕63号、门委〔2023〕64号文件精神,决定免去:
宋长斌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一级警长职务职级;
祁海梅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并退休;
张占刚同志县公安局宁缠森林公安局派出所所长、一级警长职务职级并退休。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