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政〔2021〕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门人大〔2021〕11号文精神,决定:
李成祥同志任县政府副县长;
井雪峰同志任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刘维梁同志任县政府副县长;
祁海涛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董玉娥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春旺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靳正仁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忠英同志任县审计局局长;
苏建忠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沙登清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谢浩成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免去:
丁国胜同志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春旺同志县扶贫开发局局长职务;
苏建忠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陈义云同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门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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