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政办(2006)141号文规定及《门源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经报请县政府同意,聘用教育、卫生、农牧等相关事业单位苏兴汉等同志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兑现相应的职称工资,聘用后的工资从2015年1月起执行,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从2015年1月起计算。马海忠等同志岗位在现聘岗位内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新岗位工资从2015年1月起执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2015年1月10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任证书及聘任呈报表。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