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176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单位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万元。根据《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单位实际,经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门源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对上述资金计划公告如下:
门源县仙米林场苗圃、道路、水渠及育苗项目,总投资142万元,其中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万元用于建设费用,县级配套资金12万元用于二类费用。由门源县仙米林场负责实施。
附件:门源县仙米林场2024年度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实施计划表.doc
注:公告时间原则为长期。恳请全县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70-861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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