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
分配计划的公告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1761号)和门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批复》(门政〔2023〕17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366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8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3565万元(其中,债券资金1518万元),共计10931万元。根据《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对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进行了分配,并经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门源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对上述资金分配计划公告如下: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
1.门源县西滩乡老龙湾村、簸箕湾村饲草加工建设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由西滩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2.门源县仙米乡特色农作物种植建设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0万元,由仙米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3.门源县麻莲乡灌溉渠新建及改建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0万元,由麻莲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指导监督。
4.门源麻莲乡葱花滩村土鸡养殖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由麻莲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5.门源县苏吉滩乡牦牛、藏系羊等特色养殖奖补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由苏吉滩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6.门源县麻莲乡中麻莲村奶牛养殖建设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由麻莲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7.门源县青石嘴镇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由青石嘴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8.门源雪峰生态牧场建设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0万元,由皇城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9.门源县青石嘴镇红山嘴村花海明珠观景台建设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由青石嘴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10.门源县阴田乡措龙滩生态体验园建设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由阴田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11.门源县2024年度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1万元,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12.门源县产业发展生产奖补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0万元,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13.门源县2024年度帮扶车间奖补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万元,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14.门源县2024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15.门源县浩门镇二道崖湾村道路整治建设项目。安排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0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16.门源县东川镇尕牧龙中村、尕牧龙下村人畜饮水维修改造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4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
17.门源县麻莲乡瓜拉村、皇城乡东滩村人畜饮水提升改造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6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
18.门源县西滩乡崖头村、下西滩村、青石嘴镇尕大滩村人畜饮水改造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0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
19.门源县2024年度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20.门源县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6万元(其中,86万元为管理费),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以乡村振兴试点村为重点,编制村庄规划。
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
1.门源县东川镇巴哈村(1、2、3、4)号涵洞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2.门源县北山乡沙沟脑村村道整治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3.门源县浩门镇疙瘩村村道整治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7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4.门源县青石嘴镇西铁迈村公路整治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1万元(其中,150万元为债券资金),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5.门源县青石嘴镇红牙合村公路整治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8万元(债券资金),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6.门源县青石嘴镇石头沟村村道整治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4万元(债券资金),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7.门源县青石嘴镇东铁迈村村道整治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0万元(债券资金),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8.门源县青石嘴镇白土沟村公路整治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1万元(债券资金),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9.门源县泉口镇中滩村村道整治项目。安排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5万元(债券资金),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10.门源县珠固乡雪龙滩村道路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整合其他项目资金实施。
11.门源县西滩乡纳隆村沟道治理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1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
12.门源县泉口镇花崖村河道治理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4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
13.门源县青石嘴镇德庆营村村内排洪沟道治理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5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
14.门源县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0万元,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以乡村振兴试点村为重点,编制村庄规划。
附件:门源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
注:公告时间原则为长期。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县政府六楼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70-8615339 0970-8615300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门源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表 |
序号 |
项目类别 |
乡 |
村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时间进度 |
责任单位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合计(万元) |
计划安排衔接资金(万元) |
项目类型 |
二级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中央 |
省级 |
州级 |
县级 |
合计(33项) |
10931.00
|
7366.00
|
3565.00
|
0.00
|
0.00
|
一、产业项目(14项) |
4960.00
|
4960.00
|
0.00
|
0.00
|
0.00
|
(一)种植业(3项) |
1460.00
|
1460.00
|
0.00
|
0.00
|
0.00
|
1 |
产业项目 |
生产项目 |
种植业基地 |
西滩乡 |
簸箕湾村 |
门源县西滩乡老龙湾村、簸箕湾村饲草种植加工项目 |
新建 |
簸箕湾村 |
2024/4 |
2024/12 |
西滩乡人民政府 |
簸箕湾村新建饲草加工车间300平方米、饲草储备库
3000平方米、原料棚500平方米,机械库房100平方米、围墙240米、业务用房60平方米、水电路网配套建设。 |
600.00
|
600.00
|
|
|
|
2 |
产业项目 |
生产项目 |
种植业基地 |
仙米乡 |
大庄村、龙浪村、达龙村、梅花村 |
门源县仙米乡特色农作物种植项目 |
新建 |
大庄村、龙浪村、达龙村、梅花村 |
2024/4 |
2024/12 |
仙米乡人民政府 |
新建机械棚1处,种植设备1套,流转土地500亩种植洋芋等特色农作物。 |
280.00
|
280.00
|
|
|
|
3 |
产业项目 |
配套设施项目 |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
麻莲乡 |
|
门源县麻莲乡灌溉渠新建及改建项目 |
新建 |
瓜拉村,中麻莲村 |
2024/4 |
2024/12 |
麻莲乡人民政府 |
新建瓜拉村前滩灌溉渠5.5公里,支渠6公里,改建中麻莲村4公里灌溉渠。 |
580.00
|
580.00
|
|
|
|
(二)养殖业(3项) |
900.00 |
900.00 |
0.00 |
0.00 |
0.00 |
4 |
产业项目 |
生产项目 |
养殖业基地 |
麻莲乡 |
葱花滩村 |
门源县麻莲乡葱花滩村土鸡养殖项目 |
新建 |
葱花滩村 |
2024/4 |
2024/12 |
麻莲乡人民政府 |
新建500平方米鸡舍一处,养殖场围栏2000米,并采购土鸡鸡仔2000只和饲养饲料。 |
200.00
|
200.00
|
|
|
|
5 |
产业项目 |
高质量庭院经济 |
庭院提升养殖 |
苏吉滩乡 |
扎麻图村、药草梁村、燕麦图呼村、苏吉湾村
、察汉达吾村 |
门源县苏吉滩乡牦牛、藏系羊等特色养殖奖补项目 |
新建 |
扎麻图村、药草梁村、燕麦图呼村、苏吉湾村
、察汉达吾村 |
2024/4 |
2024/12 |
苏吉滩乡
人民政府 |
为牦牛、藏系羊养殖户及养殖大户设立奖补资金,养殖牦牛10头以上,奖励2-3万元,每增加1头野血牦牛奖励100元;养殖藏系羊30头以上,每增加1只奖励200元。 |
400.00
|
400.00
|
|
|
|
6 |
产业项目 |
生产项目 |
养殖业基地 |
麻莲乡 |
中麻莲村 |
门源县麻莲乡中麻莲村奶牛养殖项目 |
采购 |
中麻莲村 |
2024/4 |
2024/12 |
麻莲乡人民政府 |
购置奶牛200头投入到中麻莲村人畜分离集中养殖场,发展养殖业。 |
300.00 |
300.00
|
|
|
|
(三)加工业(1项) |
600.00 |
600.00 |
0.00 |
0.00 |
0.00 |
7 |
产业项目 |
加工流通项目 |
加工业 |
青石嘴镇 |
西铁迈村 |
门源县青石嘴镇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西铁迈村 |
2024/4 |
2024/12 |
青石嘴镇人民政府 |
以东铁迈、西铁迈联合共建的方式建设占地5000平米的饲料加工厂1处,购置粉草机、拌料机等设备等 |
600.00
|
600.00
|
|
|
|
(四)旅游业(3项) |
970.00 |
970.00 |
0.00 |
0.00 |
0.00 |
8 |
产业项目 |
生产项目 |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
皇城乡 |
东滩村 |
门源雪峰生态牧场建设项目 |
新建 |
皇城乡东滩村 |
2024/4 |
2024/12 |
皇城乡人民政府 |
1、新建草原星空房20座
2、新建蒙古大营帐篷15顶
3、新建自助餐饮(烧烤)区20处
4、新建旅游厕所1座
5、新建休闲娱乐项目摊位15处
6、购置马40匹
7、新建儿童游乐场1处
8、新建射箭场1处
9、新建篝火晚会专用场地1处
10、新建木栈道1处 |
370.00
|
370.00
|
|
|
|
9 |
产业项目 |
生产项目 |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
青石嘴镇 |
红山嘴村 |
红山嘴村花海明珠观景台建设项目 |
新建 |
红山嘴村 |
2024/4 |
2024-2025 |
青石嘴镇人民政府 |
建设步行木质栈道2.5公里,遮阳凉亭3处,240平方米观景台一处,2000平方米景区停车场一处。 |
400.00
|
400.00
|
|
|
|
10 |
产业项目 |
生产项目 |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
阴田乡 |
措龙滩村 |
门源县阴田乡措龙滩生态体验园建设项目 |
新建 |
措龙滩村 |
2024/4 |
2024/12 |
阴田乡人民政府 |
木屋50座、帐篷16顶、木质栈道140米,木亭10座,露营平台1处,停车场500平方米,移动式从厕所所2座 |
200.00
|
200.00
|
|
|
|
(五)其他(4项) |
1030.00 |
1030.00 |
0.00 |
0.00 |
0.00 |
11 |
产业项目 |
金融保险配套项目 |
小额贷款贴息 |
门源县 |
|
门源县2024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新建 |
门源县 |
2024/4 |
2024/12 |
县乡村振兴局 |
向符合条件的“530”贷款户予以贴息补助。 |
101.00
|
101.00
|
|
|
|
12 |
产业项目 |
生产项目 |
养殖业基地 |
门源县 |
|
门源县产业发展生产奖补项目 |
新建 |
门源县 |
2024/4 |
2024/12 |
县乡村振兴局 |
对食用菌种植经营主体、农户给予每个菌棒补助1元,预计补助200万棒;对开办家庭民宿、农牧家乐、馍馍铺、奶皮加工等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奖补;开展人才引进及技术服务等。 |
650.00
|
650.00
|
|
|
|
13 |
产业项目 |
生产项目 |
养殖业基地 |
门源县 |
|
门源县2024年帮扶车间奖补项目 |
新建 |
门源县 |
2024/4 |
2024/12 |
县乡村振兴局 |
县乡村振兴部门会同县财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帮扶车间(工坊)在促进就业岗位稳定性、工资(报酬)发放及时性、乡村产业带动性方面综合考量,结合实际给予一次性奖补。重点帮扶车间(工坊)奖补资金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一般帮扶车间(工坊)奖补资金原则上不高于30万元。具体补助金额,由县乡村振兴组织会县财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乡镇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奖补资金用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等与生产经营无关事项。 |
79.00
|
79.00
|
|
|
|
14 |
产业项目 |
生产项目 |
养殖业基地 |
门源县 |
|
门源县2024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
新建 |
门源县 |
2024/4 |
2024/12 |
县乡村振兴局 |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等给予产业帮扶,人均安排资金50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用于发展家庭产业. |
200.00
|
200.00
|
|
|
|
二、乡村建设类(18项) |
5921.00
|
2356.00
|
3565.00
|
0.00
|
0.00
|
(一)村内道路(11项) |
2905.00
|
770.00
|
2135.00
|
0.00
|
0.00
|
1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 |
东川镇 |
巴哈村 |
门源县东川镇巴哈村(1、2、3、4)号涵洞工程 |
提升改造 |
巴哈村 |
2024/4 |
2024/12 |
县交通运输局 |
共计四座涵洞,涵长共计21m,并在修建涵洞处增做路基防护工程及安全设施工程。 |
29.00 |
|
29.00 |
|
|
2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 |
北山乡 |
沙沟脑村 |
门源县北山乡沙沟脑村道整治工程 |
提升改造 |
沙沟脑村 |
2024/4 |
2024/12 |
县交通运输局 |
该项目由11条主要道路、次要道路组成,路线全长2.458公里 |
62.00 |
|
62.00 |
|
|
3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 |
浩门镇 |
疙瘩村 |
门源县浩门镇疙瘩村村道整治工程 |
提升改造 |
疙瘩村 |
2024/4 |
2024/12 |
县交通运输局 |
该项目由4条道路组成,路线全长3.91公里。其中,路线1长2.31公里;路线2长0.74公里;路线3长0.66公里;路线4长0.2公里 |
117.00 |
|
117.00 |
|
|
4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 |
青石嘴镇 |
西铁迈村 |
门源县青石嘴镇西铁迈村公路整治工程 |
提升改造 |
西铁迈村 |
2024/4 |
2024/12 |
县交通运输局 |
10.084公里水泥砼路面
4公里柏油路面 |
461.00 |
|
461.00 |
|
|
5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 |
青石嘴镇 |
红牙合 |
门源县青石嘴镇红牙合村公路整治工程 |
提升改造 |
红牙合 |
2024/4 |
2024/12 |
县交通运输局 |
5.93公里水泥砼路面 |
148.00 |
|
148.00 |
|
|
6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 |
青石嘴镇 |
石头沟村 |
门源县青石嘴镇石头沟村村道整治工程 |
提升改造 |
石头沟村 |
2024/4 |
2024/12 |
县交通运输局 |
路线长度共计2.653Km,其中新建及改建主干道及次干道2.122Km,共计9549m2,新建及改建入户道路0.531Km,共计1593m2,土路肩1061m2,新建及拆除重建钢波纹管涵及镀锌钢管涵4道,共计28m,新建拆除重建钢筋砼盖板涵2道,共计10m,并对各条道路需做安全设施的路段进行设计。 |
164.00
|
|
164.00
|
|
|
7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 |
青石嘴镇 |
东铁迈村 |
门源县青石嘴镇东铁迈村村道整治工程 |
提升改造 |
东铁迈村 |
2024/4 |
2024/12 |
县交通运输局 |
路线长度共计6.268Km,其中新建及改建主干道及次干道2.288Km,共10730m2,新建及改建入户道路3.980Km,共计11940m2,土路肩1144m2,新建及拆除重建钢波纹管涵及镀锌钢管涵4道,共计28m,并对各条道路需做安全设施的路段进行设计。 |
260.00 |
|
260.00 |
|
|
8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 |
青石嘴镇 |
白土沟 |
门源县青石嘴镇白土沟村公路整治工程 |
提升改造 |
白土沟 |
2024/4 |
2024/12 |
县交通运输局 |
12.2公里水泥砼路面
2公里柏油路面 |
301.00 |
|
301.00 |
|
|
9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 |
泉口镇 |
中滩村 |
门源县泉口镇中滩村村道路整治工程 |
提升改造 |
中滩村 |
2024/4 |
2024/12 |
县交通运输局 |
9Km砼路面 |
495.00 |
|
495.00 |
|
|
10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 |
浩门镇 |
二道崖湾村 |
2024年门源县浩门镇二道崖湾村道路整治工程 |
提升改造 |
二道崖湾 |
2024/4 |
2024/12 |
县交通运输局 |
路线长度共计14Km |
770.00 |
770.00 |
|
|
|
11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道路建设 |
珠固乡 |
雪龙滩村 |
门源县珠固乡雪龙滩村道路工程 |
改建 |
雪龙滩村 |
2024/4 |
2024/12 |
县交通运输局 |
村道主线长3.96公里,边沟涵5道,路堑墙40米,拆除重建U型边沟20米,新增边沟盖板28米,新增凸面镜1块。 |
98.00 |
|
98.00 |
|
|
(二)村内防洪工程(3项) |
1100.00 |
0.00 |
1100.00 |
0.00 |
0.00 |
12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其他 |
西滩乡 |
|
门源县纳隆村沟道治理工程 |
提升改造 |
西滩乡 |
2024/4 |
2024/12 |
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
治理沟道长度为905m,新建联锁式生态护坡防洪堤总长1759m(其中左岸段修建长851.10m、右岸段修建长907.90m),重力式防洪堤挡墙长23m(左岸),新建踏步12座,排水管5座,潜坝8座。 |
371.00 |
|
371.00 |
|
|
13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其他 |
泉口镇 |
|
门源县泉口镇花崖村河道治理 |
提升改造 |
泉口镇 |
2024/4 |
2024/12 |
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
即本次治理沟道长度为2310m,新建联锁式生态护坡防洪堤总长1266m(其中左岸段修建长611m、右岸段修建长655m),重力式防洪堤挡墙长1396m(其中左岸段修建长699m、右岸段修建长697m),护坡式土质防洪堤长1811m(其中左岸段修建长912m、右岸段修建长899m),农桥2座,排水管2座 |
444.00 |
|
444.00 |
|
|
14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其他 |
青石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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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青石嘴镇德欠营村村内排洪沟道治理工程 |
提升改造 |
青石嘴镇 |
2024/4 |
2024/12 |
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
即本次治理沟道长度为520m,新建排洪渠长514m,配套新建汇水口2座,排水管3座,挡墙长205m,同时对修建排洪渠损毁的人饮管道改造更换长991m。乡村公示牌1块。 |
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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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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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畜饮水(3项) |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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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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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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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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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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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 |
东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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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东川镇尕牧龙中、下村人畜饮水维修改造工程 |
提升改造 |
东川镇 |
2024/4 |
2024/12 |
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
改造更换供水管道总长48.987km/232条,其中供水干管5条,总长17.589km;供水支管118条,总长15.639km;供水分支管109条,总长6.159km;配水管道总长9.600km;新建各类阀门井80座(其中分水井52座、检查井8座、检查排气井9座、放空井1座、应急取水井10座);跨沟段防护14处;配套设顶管7处(跨县级公路);乡村振兴公示牌2座。 |
654.00 |
6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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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 |
麻莲乡、皇城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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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麻莲乡瓜拉村、皇城乡东滩村人畜饮水提升改造项目 |
提升改造 |
麻莲乡、皇城乡 |
2024/4 |
2024/12 |
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
工程改造供水管网36.88km,管径为Ф110-Ф32;各类建筑物61座,管道防护墙68m,顶管44m,拆除硬化路10058m2,恢复硬化路108m2,修建乡村振兴公示牌2座。 |
376.00 |
3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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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乡村建设行动 |
农村基础设施 |
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 |
西滩乡,青石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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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西滩乡崖头村、下西滩村、青石嘴镇尕大滩村人畜饮水提升改造项目 |
提升改造 |
西滩乡,青石嘴镇 |
2024/4 |
2024/12 |
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
工程提升改造供水管网13470m
,管径为Ф110-Ф32;各类建筑物84座,顶管3 处,跨沟道防护1处
,拆除及恢复硬化路7867.5m2,拆除重建渠道1条、总长374m,农口24座,进地盖板涵15座;新建压力管道一条,总长345m,分水闸阀4座,分水管总长40米,乡村振兴公示牌3座。 |
370.00 |
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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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1项) |
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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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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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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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0.00 |
18 |
乡村建设行动 |
村庄规划编制 |
村庄规划编制 |
门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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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
新建 |
门源县 |
2024/4 |
2024/12 |
县自然资源局 |
以乡村振兴试点村为重点,编制我县行政村村庄规划。 |
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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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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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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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补助类(1项) |
50.00 |
50.00 |
0.00 |
0.00 |
0.00 |
1 |
就业项目 |
务工补助 |
交通费补助 |
门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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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项目 |
新建 |
门源县 |
2024/4 |
2024/12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拟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万元,由县人社局会同各乡镇对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1000元;返乡在乡务工脱贫劳动力务工3个月以上的给予劳务补助,补助标准不得高于1000元;在省内外实现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劳务补助,补助金额不高于1000元。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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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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