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海北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为全面落实好全州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报告》(青生督查办函(2021)14号)及《海北州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我县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反馈的6项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海北州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整改任务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