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经当事人书面申请,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青石嘴镇红牙合村村民马俊福涉嫌非法占地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青石嘴镇红牙合村村民马俊福
二、案由:马俊福涉嫌非法占地修建彩钢棚案
三、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6日
四、听证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五、听证地点:门源县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
六、听证参加人: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办案人员、旁听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等。
联系方式:0970-8610651
特此公告。
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