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门源县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问标整改的督促提醒函>》(北生函〔2023〕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要求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清醒的政治态度、坚定有力的工作举措,高标准完成问题整改任务,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任务
整改问题:门源县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问题整改
整改目标:分类清理固体废物。
整改措施:编制《门源县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整治技术方案》,经专家技术评审后按照《技术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整改时限:1.门源县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整治技术方案将于2023年9月30日编制完成。
2.分类清理固体工作将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引领,统筹整改。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戒形式主义,用有即知即改、真转真改的务实态度,切实以最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立足当前,立行立改,确保取得立竿见影的整改成效,又注重常态长效,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提升整改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