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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来源: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孟庆澄

    职务:中共门源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970-8610305

    责任:对全县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统筹全县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等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马文奎

    职务: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 0970-8612414

    责任:对全县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张静渊  马智

    职务:门源县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0970-8613630

    责任: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和维修养护等工作。

   四、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970-8613630

    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

    监督电子邮箱:2505647243@qq.com


附件:海北州农村饮水工程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