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孟庆澄
职务:中共门源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970-8610305
责任:对全县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统筹全县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等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马文奎
职务: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 0970-8612414
责任:对全县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张静渊 马智
职务:门源县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0970-8613630
责任: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和维修养护等工作。
四、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970-8613630
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
监督电子邮箱:2505647243@qq.com
附件:海北州农村饮水工程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