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门源县2022年食用菌种植奖补激励项目公告
来源: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2年10月22日    

门源县2022年食用菌种植奖补

激励项目公告

根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门源县2022年食用菌种植奖补激励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定通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门源县2022年食用菌种植奖补激励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三、项目实施地点门源县

四、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2个月,即202210-202211月。

五、项目奖补激励对象及标准

一是按照项目补助激励资金规模,生产奖补激励项目对象为香菇种植实体发展的香菇种植产业项目,其中:当年种植香菇菌棒1-5万棒奖补激励资金0.5万元;6-10万棒奖补激励资金1万元;10-15万棒奖补激励资金1.5万元;15-20万棒以上奖补激励资金2万元。新建香菇加工生产线(指2022年度)并加工生产香菇菌棒20万棒以上的奖补激励资金1-2万元,2022年以前建成的不纳入奖补范围。当年每带动1-5户群众参与香菇种植的奖补激励资金1万元,5户以上奖补激励资金2万元。对当年在本村发展香菇产业,同时带动群众务工增收的村集体经济,原则上奖补激励资金0.5-1万元。

六、项目奖补激励程序

项目奖补以“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的程序予以奖补激励。

户(经营主体)申请:从事香菇种植产业的实体结合实际情况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报申请表,种植实体对填报的数据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在县、乡、村三级核查中发现申请项目失真、存在冒领、骗取等现象时连续五年内取消其奖补资格,并纳入失信体系,对已奖补的项目户,追回已发放的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村申报:村两委负责做好生产奖补激励项目的宣传引导工作,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同时,村两委及成员组成工作组,做好对申报项目、数量等内容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完成后在村内进行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盖章后,申报乡镇进行审核。

乡(镇)审核:各乡镇对本辖区行政村上报的生产奖补激励项目再次全面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乡(镇)、村内进行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乡村振兴局。

县审定: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各乡镇申报的生产奖补激励项目按30%的比例抽查审核,审核完成后按照项目方案批复及种植实体申请表内容研究确定对香菇种植实体的奖补激励资金,并将项目奖补激励资金以“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到补助对象。

 

注:公告时间原则为长期。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县政府六楼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70-8615339  0970-8615300

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