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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小沙河(青甘界)至宁缠垭口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来源: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国道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小沙河(青甘界)至宁缠垭口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确保国道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小沙河(青甘界)至宁缠垭口段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门源县仙米乡塔里华村、讨拉村,征收范围为国道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小沙河(青甘界)至宁缠垭口段工程项目勘测定界所确定的72.8120公顷范围,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项规定,属于政府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因路基建设用地需要,经审查本项目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青海省省道网规划(2012-2030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门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后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将一律不予补偿。门源县自然资源局、仙米乡人民政府、塔里华村村委会、讨拉村村委会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地类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详细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