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476 号),2022年度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1387万元(含项目管理费107万元),结合《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我县实际,对上述资金进行了分配,分配计划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定通过,现对资金分配计划公告如下:
1.门源县老龙湾村通村公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175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门源县老龙湾村通村公路建设。
2.门源县仙米乡达龙村东沟道路整治项目(养护工程)。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75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门源县仙米乡达龙村东沟道路整治项目。
3.门源县北山乡下金巴台一、六社路建设项目增做工程。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51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门源县北山乡下金巴台村村内道路。
4.门源县浩门镇(二道崖湾村、煤窑沟村),阴田乡(措龙滩村)人饮提升改造工程。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328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浩门镇、阴田乡村内人饮提升改造工程。
5.门源县青石嘴镇(上铁迈村、大滩村),西滩乡(纳隆村)人饮提升改造工程。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185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青石嘴镇、西滩乡两乡镇村内人饮提升改造工程。
6.门源县东川镇(碱沟村),仙米乡(桥滩村、讨拉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240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东川镇、仙米乡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7.门源县麻莲乡(下麻莲村),苏吉滩乡(扎麻图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226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麻莲乡、苏吉滩乡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8.项目管理费。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107万元,由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合其他资金,根据各乡镇和行业部门申请,予以安排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和衔接资金项目库项目储备费用等。
注:公告时间原则为长期。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县政府六楼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70-8615339 0970-8615300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