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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的分配计划的公告
来源: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2年06月15日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476 号),2022年度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1387万元(含项目管理费107万元),结合《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我县实际,对上述资金进行了分配,分配计划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定通过,现对资金分配计划公告如下:

1.门源县老龙湾村通村公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175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门源县老龙湾村通村公路建设

2.门源县仙米乡达龙村东沟道路整治项目(养护工程)。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75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门源县仙米乡达龙村东沟道路整治项目

3.门源县北山乡下金巴台一、六社路建设项目增做工程。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51万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门源县北山乡下金巴台村村内道路

4.门源县浩门镇二道崖湾村、煤窑沟村)阴田乡(措龙滩村)人饮提升改造工程。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328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浩门镇、阴田乡村内人饮提升改造工程。

5.门源县青石嘴镇上铁迈村、大滩村,西滩乡纳隆村人饮提升改造工程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185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青石嘴镇、西滩乡两乡镇村内人饮提升改造工程

6.门源县东川镇(碱沟村),仙米乡(桥滩村、讨拉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240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东川镇、仙米乡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7.门源县麻莲乡(下麻莲村),苏吉滩乡(扎麻图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226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麻莲乡、苏吉滩乡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8.项目管理费。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量资金)107万元,由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合其他资金,根据各乡镇和行业部门申请,予以安排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和衔接资金项目库项目储备费用等。

注:公告时间原则为长期。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县政府六楼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70-8615339 0970-8615300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