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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东川镇孔家庄等5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和阴田乡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公告
来源: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2年04月22日    

根据衔接资金项目“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的项目库申报程序,《门源县东川镇孔家庄等5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门源县阴田乡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论证、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定通过,现公告如下:

一、2022年门源县东川镇孔家庄等5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东川镇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马晓琴(东川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应军(东川镇孔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李世岩(东川镇塔龙滩村党支部书记)、王进玉(东川镇尕牧龙中村党支部书记)、汪明钰(东川镇麻当村党支部书记)、那守元(东川镇巴哈村党支部书记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东川镇孔家庄村、塔龙滩村、尕牧龙中村、麻当村、巴哈村

)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扶持对象:孔家庄村、塔龙滩村、尕牧龙中村、麻当村、巴哈村5个村集体

)项目建设期限:5个月,即2022年3月—2022年7月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整合东川镇孔家庄村等5村扶贫项目资金500万元,投入到海北祁连山绿色有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企业生产流动资金,进行投资收益。投资期间,企业无论是否盈利,每年都按投入资金的6%向项目村集体返还红利,首次分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前。投资期限到期或期间有较大的政策性转变,根据扶贫政策及双方意愿另行协商是否续签或终止合同。若续签合同,按原方案执行;若解除合同,海北祁连山绿色有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条件退还扶贫资金500万元至东川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由镇政府组织项目村、群众代表另选项目实施。

)项目投资期限:1年(具体起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90万元;2018年县委组织部村集体经济“破零”“复壮”工程专用资金50万元;2019年第一批州级深度贫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130万元;2018年全州扶贫日捐款资金30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全部为2019年门源县东川镇孔家庄等5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到期收回资金。

(十)资产抵押:为保证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每年的分红资金,由海北州北润国有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海北祁连山绿色有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本项目资金提供担保,并办理司法公证等担保手续。若抵押物出现变动等情况,由海北祁连山绿色有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向东川镇政府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事宜。

(十)项目运行机制:项目以投资收益的式将整合各类项目资金500万元投入到海北祁连山绿色有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完全负责资金的安全运行,并专项投资到生产经营中,不得偿还债务、不得发放员工工资、不得将专项资金参股到其他企业、弥补企业亏损、不得挪作他用,并要建立资金专账。东川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会同项目村对项目后续运作进行监督。海北祁连山绿色有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每年分红资金拨付到东川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再由镇政府分别拨付到项目村级账户,并在镇、村内进行公告公示并上报项目监管单位进行备案。

二、门源县阴田乡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阴田乡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祁生辉(阴田乡人民政府乡长)、马成云(措龙滩村村委主任)、朱发山大沟脑村村委主任)、马德福大沟口村村委主任)、张生海上阴田村村委主任)、马明全下阴田村村委主任)、马延龙(卡子沟村村委主任罗正全米麻隆村村委主任)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阴田乡措龙滩村、大沟脑村、大沟口村、上阴田村、下阴田村、卡子沟村、麻隆村

)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扶持对象:阴田乡措龙滩村、大沟脑村、大沟口村、上阴田村、下阴田村、卡子沟村、麻隆村

)项目建设期限:5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4月)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发展生产。将到期收回的到户产业扶持资金23.04万元,从县域及周边地区购置6月龄以上西门塔尔母牛(具体购置数量、品种、价格以合同约定为准)扶持阴田乡建档立卡户10户36人,发展养殖业。若购置过程中项目资金剩余,用于购置养殖相关生产资料或整合投入到门源振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投资收益的形式进行收益,项目资金不足时由项目户自筹购置牲畜或购置生产资料。

2.投资收益。将阴田乡建档立卡户83户273人2017年入户产业扶持资金107.324万元(其中,大沟脑村14户47人24.27万元、大沟口村19户70人28.532万元、上阴田村11户19人12.16万元、下阴田村5户14人8.96万元、卡子沟村10户42人4.802万元、米麻隆村5户10人6.4万元、措龙滩村19户71人22.2万元),投资到门源振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投资收益的形式按投入资金总量的8%向项目户分红,投资期限为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0.364万元,其中:23.04万元用于发展产业、107.324万元用于投资收益。全部为2017年精准扶贫户产业扶持项目到期收回资金。

)资产抵押:为保证扶贫资金安全,门源县振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位于浩门镇东关街(原物资公司临街地段)2004年建设完成的商住房和浩门镇育才南路21号楼1单元142室、9号楼3单元352 室及6号楼2单元261室作为抵押,评估价格为350.64万元(最终以评估公司评估价为准)。

(十)项目运行机制:

一是发展生产方面。农户需要购买的牲畜在乡、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监督下,由项目户自行在本县及周边地区选定养殖场(户)进行购置,买卖双方签订购牛合同,乡政府、兽医站进行统一验收后,由阴田乡人民政府将项目资金进行统一拨付。同时联合乡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全方位跟踪鉴定和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及项目取得效益。

二是投资收益方面。项目实施前15个工作日内,门源县振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须向阴田乡人民政府、各相关村及有关单位提供近三个月内的抵押资产《评估报告》《不动产证》和近两年的财务运行资料及其他所需资料。该项目由项目实施村与项目合作企业签订《资产抵押协议》,并按投资年度签订《投资分红协议》,自《投资分红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阴田乡需以转账形式将投资本金一次性足额拨付至门源县振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对公账户内;自《投资分红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门源县振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须将分红资金以转账形式一次性足额拨付至阴田乡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由阴田乡人民政府将分红资金转入各项目户“一卡通”账户内。门源县振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将资金转账拨付凭证报至阴田乡人民政府备案。投资期满前60天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等商议下一年度投资事宜,若各方面符合投资条件,可按该方案签订协议继续合作,中途不撤资;若因重大风险不再合作,门源县振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须在协议终止前15日内,将投资扶贫资金本金连同应支付分红资金一次性足额转账拨付至各项目户“一卡通”账户内,双方办理抵押资产解押手续,终止项目。投资期内门源县振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出现变动,由门源县振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向投资方出具同等价值的抵押物,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证》及司法公正。

注:公告时间原则为长期。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县政府六楼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70-8615339 0970-8615300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