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入: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门源县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门源县浩门市场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征求被征收入的意见。
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2022年4月1日一2022年5月1日)。如对该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请被征收入于上述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送至该项目征收现场办公室,并附被征收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被征收入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办公地点:门源县行政服务中心415室
联系人:褚发清 联系电话:0970-8618348
附:门源县浩门市场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门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