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公告
来源:门源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公告

 

根据门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批复》(门政〔2021〕79号)精神,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81万元,其中安排5365万元,计划实施的门源县千头西门塔尔肉牛繁育场建设项目等项目,鉴于项目规模较大,目前处于可研编制阶段,年内无法开工建设。为年内发挥资金效益,经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接,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65万元的使用计划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门源县东川镇寺儿沟村产业发展项目。安排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由东川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寺儿沟村以发展村集体养殖业的形式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门源县脱贫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生活垃圾治理和清运项目)。安排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80万元。其中:泉口镇后沟村、沈家湾村2个脱贫村各安排10万元,剩余42个脱贫村每村30万元由青石嘴、浩门、泉口、东川镇和北山、西滩、麻莲、阴田、仙米、珠固乡人民政府(除皇城乡、苏吉滩乡)负责实施44个脱贫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清运项目。

三、门源县麻莲乡白崖沟村、包哈图村、下麻莲村脱贫村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项目。安排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00万元,麻莲乡白崖沟村、包哈图村、下麻莲村800万元。由麻莲乡人民政府与浩云旅游文化公司合作,建设照壁山景区索道,以发展旅游业的形式壮大麻莲乡白崖沟村、包哈图村、下麻莲村3个脱贫村村集体经济。

四、门源县千头西门塔尔肉牛繁育场建设项目。安排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5万元。其中:青石嘴镇8个脱贫村每村70万元、下大滩村下大滩村75万元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门源县千头西门塔尔肉牛繁育场建设项目,以发展村集体养殖业的形式壮大村集体经济。

五、门源县西滩乡东山村养殖场建设项目。安排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由西滩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东山村以发展村集体养殖业的形式壮大村集体经济。

六、门源县西滩乡纳隆村养殖场建设项目。安排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由西滩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纳隆村以发展村集体养殖业的形式壮大村集体经济。

七、门源县村企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安排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由东川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寺儿沟村扩建门源县村企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村集体养殖业的形式壮大村集体经济。

注:公告时间原则为长期公告期间,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县政府六楼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70-8615339 0970-8615300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