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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门源县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门源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1023日-202110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70-8619512  

通讯地址:门源县浩门镇影院路2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门源县金源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门生字〔2021175

2021.10.20